“这个孩子火了!”辽宁,女子晚上回家和丈夫大吵了一架,事后问儿子:你觉得是谁的错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1-05 09:52:21

“这个孩子火了!”辽宁,女子晚上回家和丈夫大吵了一架,事后问儿子:你觉得是谁的错,我跟他还能过下去吗?儿子却说是妈妈的错,但是他接下来的回答,引得全网怒赞。网友:破防了,这孩子情商高,这么小就看得那么通透。

(来源:竞舟新闻)

夜幕降临,霓灯初上,女子满怀喜悦地回到家中,却没想到跟丈夫一言不合,两人立马大吵起来,原本温馨幸福的小家,立马陷入了唇枪舌战的炮火中。

女子瞪大了眼睛,气得胸脯起伏不定,她大声质问丈夫,自己忙完手头的活就赶紧赶回来了,又没有耽搁什么,怎么了?

丈夫也不甘示弱,脸红脖子粗地反驳着妻子,语气中充满了不满和挑衅。

两人的声音此起彼伏,全然忘记了恩爱时的幸福。

他们的儿子坐在餐座前,脸色苍白,神情焦虑,难得父亲蒸了螃蟹,大家正准备开开心心的吃饭了,没成想,父母却先干架了。

他只能听着父母你一言,我一语的争吵,但是他并不知道怎么去劝阻父母。

最终,女子的丈夫败下阵来,他嘭的一声躲进了卧室,女子平复了一下心情,坐下来跟儿子一块吃饭。

她问儿子:“刚才我和你爸爸吵架,你觉得是你谁的错?”

儿子说:你的错,你为啥要跟我爸一般见识呢。

听出这是儿子在安慰自己,目的是为了让她消气。女子又追问:“那我和他这样,还能继续过下去吗?”

儿子低头不语,专心地拨弄着碗里的食物,小心翼翼地说:“那你就当他不存在,自己过自己的呗。”

女子觉得既然这样,那还不如不在一起过。

然而儿子却看得很透彻:不在一起过,谁来养你?天天晚饭谁给你做呀?你忍不了,你也得给我忍。

儿子这么一说,女子心里的气其实也消了一大半,但是她继续打趣儿子:我去外面买着吃呗,我不差这点钱。

儿子却说:那你也得省,苍蝇也是肉。

女子说干脆带着儿子一起过得了,儿子却斩钉截铁的说:不可能。

他继续说道:我挨打你看我哪次放在心上,损失自己心情的为什么要放在心上,你不把他放在心上,不跟他对话不就完了吗。

女子:那他会觉得我好欺负。

儿子:那时他感觉,咱家有能力的是你,我爸没你,经济来源,就靠他那点活,自己养活自己都来不及了,年轻人,该睡就睡。

在儿子的劝架中,女子放下了心结。

但是此事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有网友说:他会说这些话,说明你们的婚姻关系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了,不要觉得他懂事早,他只是在用看似轻松的话试图保住这个家,心里一定很担心,很难过。你们大人能不能过,是你们的问题,自己去解决,别这么折磨孩子。

也有网友说:看似句句损他爸,实际句句向着他爸。不要老问孩子这些问题,真的很烦,要离赶紧离,离不了就好好过日子。

1、夫妻之间应当以和为贵,相互关爱,树立良好的家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之间因为家庭琐事吵架在所难免,但是作为父母,不应该当着孩子的面歇斯底里的吵架,因为人在生气时说出来的那些话语,会像刀子一样插进亲人的心中,吵架的人可能过一段时间就和好了,但是对于关爱他们的亲人来说,却是难以愈合的伤痛。

特别孩子还未成年,为人父母,是孩子的榜样,父母天天争吵,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

2、夫妻之间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那就及时止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之间确定不爱了,那就考虑清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自愿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

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等进行协商一致。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看他(她)是愿意跟着妈妈过还是跟着爸爸过。

3、父母跟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爱并不会因此而消失。无论婚姻状况如何,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抚养的权利和义务意味着父母需要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进行养育和照顾,关注子女的情感需求,促进他们的心理健康,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人生哪能多如意,万事只求半称心。

组建一个家庭不容易,为人父母,永远不要当着孩子的面争吵,争取给孩子一个稳定幸福的家庭。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1604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