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家长会,越看越觉得儿子长得像男老师,他质问妻子,“儿子到底是谁的?”妻子支

爱美阁 2024-01-23 23:25:48
男子开家长会,越看越觉得儿子长得像男老师,他质问妻子,“儿子到底是谁的?”妻子支持他去做亲子鉴定:“如果儿子不是你亲生,我带儿子净身出户!”结果出来后,男子吓跪了,太不可思议! (案件内容来自:优酷视频) 秦志楠出身农村,毕业后在一所学校当老师,当时的汪露在学校开了个小卖部,经人牵线,和秦志楠谈起了恋爱,不久后便走入了婚姻。 妻子怀孕时,秦志楠出了车祸,伤到了头部,住院期间,妻子扛着大肚子在医院伺候他。由于伤势较重,一侧的头骨发生了凹陷,也因为这次车祸,秦志楠晋升校长的机会错了过去。 秦志楠虽然受过高等教育,但是他非常迷信,他认为自己的车祸,和工作上的失意都是妻子给他带来的厄运,他认为妻子的生辰八字和自己相克,所以才导致了后来的种种不顺利。 妻子汪露有口难言,面对丈夫的无理取闹非常痛苦。 儿子出生了,医院报告单上显示儿子的血型是b型,而秦志楠和汪露都是o型,在医学上认为,两个o型血的父母是生不出b型血的孩子的。 秦志楠一下就炸了毛,夫妻俩又去了多家医院查儿子血型,证明了第一家医院搞错了,儿子就是O型血。 按道理说秦志楠应该释怀了,但是他并没有。他极力回想妻子都和哪些男子交往过,忽然想起多年前妻子还在学校小卖部的时候,有一次早上刚打开大门,就有学生看见有一个男老师躺在小卖部休息室的床上。 妻子汪露却说,当时那个男老师在前一天打了一晚上的牌,早上又来学校上班,想着如果要休息还得跑回宿舍,自己懒得回去,就在小卖部汪露的床上躺了一会。 秦志楠听了并不相信,从此以后,他再没给家里拿过一分钱,汪露靠打零工养活自己和儿子。 转眼儿子已经13岁了,“儿子不是亲生的!”这个执念不断折磨着秦志楠,13年来,他经常对妻子大打出手,监视跟踪妻子的行踪。 他领着儿子在鉴定机构徘徊了很久,他既怀疑,又害怕,因为他知道,无论鉴定结果怎样,都会给这个家带来灭顶之灾。 一听说丈夫要做亲子鉴定,妻子汪露立刻表示自己坚决支持,一定要还了自己这十几年来的不白之冤! 妻子说,“如果孩子不是你的,我领孩子净身出户,如果孩子是你的,我要跟你离婚!” 很快,鉴定书下来了,工作人员一字一句的念给了秦志楠听,经鉴定,秦志楠和儿子存在亲子关系。 妻子情绪崩溃,忍不住大哭,十几年的冤枉一朝揭开,秦志楠扑通一声跪在妻子脚下,求妻子原谅。 妻子说,十几年来受你打骂,我和儿子从未见到过你一分钱,本来这个家就没有靠过你,以后也不会再靠你! 妻子当场写下离婚协议,秦志楠的猜疑,彻底毁了这个家。 在法律上,这件事是怎么认定的那? 1、婚内家暴触犯法律吗? 《民法典》反家庭暴力第33条规定: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秦志楠疑心生暗鬼,经常对妻子辱骂殴打,妻子早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在家庭生活中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应当及时收集证据,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以免受到更大的伤害。 2、一方不愿离婚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秦志楠不愿意协议离婚,汪露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3、亲子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 第1073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个人私自到民间机构去做的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若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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