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孩校门口被同学家长殴打”一事,两个打人的家长肯定是不对的。但为何两个成年人,会失去理智的暴打一个小男孩?这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深层次理由,否则单单的将两个打人的家长拘留,却忽略了背后可能存在的校园霸凌事件,属于典型的治标不治本。 近日,发生在河南新乡校园门口的一件事引发了网友热议,通过视频可以看出,一对中年男女,对着一个9岁的小孩大打出手,甚至该男子还在男孩逃避、倒地的过程中,继续实施殴打行为。 被打孩子的母亲在阻织的过程中,也遭到了对方无差别的殴打,但在这个过程中,母亲用手机拍摄了视频,较好的保留了证据。 然而,视频上传到网上以后,并没有出现舆论一边倒的情况,也许是网民们经历过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后,对这类案件更为理性;也许是人们对校园暴力事件已经没有了一丁点的容忍度。
但无论怎么样,本案还是应当回归法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本案应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这对夫妻作为成年人,公然故意殴打他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根据该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200元-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殴打不满14周岁的人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就本案而言,由于二人殴打的是9岁的小男孩,所以需要从重处罚,在10日-15日之间拘留。 其次,笔者也赞同部分网友提出的观点,即为何两个成年人会对一个9岁的男孩暴打出手,而且不留余地。
我们都知道,成年人对自己的后果有清醒的认知能力,他是能够预料到自己被行政拘留的,却为何还要铤而走险呢? 由于本案是涉及未成人案件,所以打人的动机需要核实清楚,如果确实存在部分网友猜测的校园欺凌事件,那么就应当责令学校严肃处理,而不是学校害怕担责,而对此事避而不谈。 特别注意!无论是刑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对12周岁以下的未成人是无法处罚的,所以对该类校园霸凌事件,学校的责任相当之重。 最后,无论事情的起因到底如何,打人者的行为终究是不对的,作为成年人,更应当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动不动大打出手。这种野蛮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不仅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会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说实话
打人解决不了问题,但是问题解决不了怎么办?
泉水叮咚
这是学校和班主任失职造成的
天津大麻花藤
因为解决不了问题才打人的
笨啦笨
父母不应该出手的,超过七十岁的爷爷奶奶出手就不会受到拘留处罚了
柒月星
打得好,不打霸凌者杀人了屁事没有,学校不杜绝这事,只能家长去,打得它害怕了才不敢去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