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李莉夫妇和弟弟陪客户谈生意,吃完饭后几人前往KTV消费,李莉因不喜欢这种场合提前离开,结果半夜弟弟打电话称,共消费12万,如此高昂消费,谁也无法接受,但KTV工作人员将人扣住,称不给钱就不让走!
李莉·化名·是东北人,和丈夫一起在重庆做生意,事发当晚,她陪同丈夫和弟弟一起,与其他几个重要客户谈生意,众人用完餐后,几名男子前往一家商务KTV娱乐,李莉因不喜欢这种场合,吃完饭后直接回酒店休息。
万万没想到,当天夜里12点,李莉被连续几通电话吵醒,打电话的是她弟弟李勇·化名·,电话中弟弟声称,KTV消费结账金额12万元。
自己才离开短短几个小时,竟产生如此高昂消费,无论换成谁也无法接受,但KTV的工作人员,竟把李勇等人扣住,声称不交钱就不让离开。
众人是8点多到的KTV,3个多小时下来,一行人共喝了20瓶红酒,加上其他各项消费,总金额高达12万,服务员拉着李勇结账,并拿出7个POS机让他刷卡。
得知消费总额后,李勇顿时吓得大惊失色,为何会消费这么多钱?
李勇表示自己一时无法拿出,服务员见状,拉着李勇和姐夫,不让两人离开,无奈之下,李勇才打电话向姐姐求助,希望她来KTV送钱。
李莉很快赶到涉事KTV,现场画面剑拔弩张,她看到自己的丈夫和弟弟,被一大群人团团围住,对方凶神恶煞的样子,令人感到些许害怕。
但李莉毕竟见多识广,很快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很可能这是遇到了“黑店”,只要把钱谈妥,人绝对没事,于是她找到KTV负责人沟通,可对方态度却十分恶劣。
一开始,李莉要求对方打出价目表,可对方却表示没有价目表,仅在工作电脑上存有一份,如此行径,让李莉感觉,这家店根本就是在欺骗消费者!
硬的不行来软的,李莉提出付钱可以,但必须开具消费发票,这样回公司也好报账,对方这才打出消费发票。
可看到上面的消费项目后,即便是经常出入高端场所的李莉,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账单显示,20瓶红酒,每瓶价格4000多元,总共是8万多元,其他项目消费2万元,陪酒费用2万元,总金额为12万元。
李莉看完账单后,感觉这显然是骗人,便先后多次打电话报警,可奇怪的是,执法人员还没赶到现场,KTV负责人,就让李莉一家人离开。
李莉被搞的一头雾水,但她没有多问,决定先离开是非之地,事后李莉还是觉得不太对劲,于是第二天又来到这家KTV,想要问清楚昨天的事情。
负责人回复称,KTV的酒水,既有贵的也有便宜的,事发当晚,你们一起来的朋友已经结账,共付了几万元,当李莉询问是谁结账时,负责人表示要查看财务账单。
明显是店家心里有鬼,才会有如此反常举动,于是她找到记者反映情况,面对记者采访,负责人回应,店内还没来得及制作价目表,但服务人员会口头告知客户。
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当时双方发生纠纷之后,他们也是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与李莉沟通之后,一行人中有人主动结了账,但具体是几万元,负责人表示已经记不清。
李莉告诉记者,事发后她问过客户,没有任何人买单,她对KTV负责人的说辞表示怀疑,便向当地市监部门举报此事,工作部门已经受理。
事情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表示,这明显就是黑店,因为害怕事情闹大,所以没有再收钱,并且消费账单上,还有陪酒费用2万元,这笔钱根本没法见人!
那么,涉事KTV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处理?
1.首先,KTV涉嫌欺诈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20瓶红酒,每瓶单价4000多元,正常人看到这个价格,绝对不会如此消费,很可能是KTV利用某种手段,诱使众人觉得酒水便宜,并继而产生高档消费。
对于欺诈行为,根据该法第56条,行政机关可对经营者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10倍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该店性质如此恶劣,即便是吊销营业执照也毫不为过!
2.其次,KTV还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该KTV消费账单上显示,陪酒费用2万元,显然存在有偿陪侍行为。
对于有偿陪侍行为,警方可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3-6个月;情节严重的,也可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对相关人员处1-2万元罚款。
仅从面上看,KTV就涉嫌欺诈消费者和提供有偿陪侍,足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李莉提供的照片显示,店内灯光昏暗,有些女性穿着暴露,若还有其他违法勾当,则KTV还涉嫌犯罪,需要上升到刑事程度,根据《刑法》第358条,对组织违法勾当的,最高甚至可处无期徒刑。
该KTV本身就有各种不轨行为,知道李莉报警,瞬间认怂也很正常,若是正面硬刚,其所付出的违法成本,绝对让店家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既然此事已经曝光,相信该店最终也受到了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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