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的60万不翼而飞。原因竟是他觉得妻子管钱太严,于是将钱存到了好友的

陈士杰谈国际 2024-07-06 16:02:26

重庆,男子的 60 万不翼而飞。原因竟是他觉得妻子管钱太严,于是将钱存到了好友的卡里。结果好友心生嫉妒,把钱取出后将卡注销,随后逍遥去了。

素材来源于:抚观天下

王先生挣钱特别厉害,他的妻子也特别厉害,不过他的妻子不是挣钱厉害,而是管理他的钱厉害。 所以王先生觉得非常没有意思,自己的钱全部被妻子管理起来了,完全得不到财富自由。

于是他非常苦闷,经常找到好友田某诉苦。

田某看到20多年的好友如此苦闷,于是就给他出了一招,说如果你信任我,就把钱存在我的卡里,我保证一分都不用。

王先生一听这太好了呀,自己正愁找不到好的办法,让自己变得财富自由,现在不就可以了吗?只要把钱存在田某那里,妻子怎么也发现不了。

于是,王先生就前前后后朝田某的卡里存了几十万,中途也支取了十几万,不过卡里还剩下将近60万的样子。

最近他需要用一大笔钱,于是赶紧拿着卡去银行取,结果才发现卡早已注销,里面的钱也不知去向,而他联系田某,人也不知去向,这时王先生着急了,赶紧报警处理。

民警很快找到了田某家属,让他们交代田某的去处,家属为了让田某不再犯错,赶紧让田某回来投案自首。

田某归案后,说自己最开始也没有想过用王先生的钱,不过他一直在自己面前吹嘘他有多么能干,挣钱有多么容易,所以田某就起了嫉妒心。

他心想,既然王先生的钱存在自己卡里,用一用也无妨吧!

于是田某酝酿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拿着证件到银行,把自己给王先生的卡给注销了,同时也将里面的50多万给取了出来。

这时他觉得自己太富有了,太美好了,不让自己潇洒一番,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

于是田某前前后后高消费了一番,花掉了3.8万元,原本想让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不料,王先生突然要把钱取出来,事情就这样败露了。

钱终于又回到了王先生的手里,他感慨万千,自己不信任老婆,觉得对方管钱管的紧,却信任了自己20多年的好友,结果却让好友心生妒忌,不但触犯法律,还将两人的友情毁之一旦,他非常后悔。

而田某也感觉非常后悔,他一时起了贪恋之心,结果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如果让时间倒流,他绝对不会再去拿王先生的钱了,这毕竟不是自己劳动所得,如果占为己有,最后也得不到好。

王先生的妻子得知此事后,也是惊的目瞪口呆,她一直非常相信王先生,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背着自己在外面存钱。

并且,妻子还说:“自己管住王先生的钱,并不是贪财,而是觉得王先生用钱没有节制,这样下去对维系家庭和谐没有好处,所以才承担起了管家婆的一职,不料却让王先生心生不满了。

有人吐槽,说王先生防妻、防盗,却没有防住自己好朋友啊,可悲!

人呢,还是低调一点为好,田某看到王先生挣钱那么容易,存款又那么多,不嫉妒才怪呢!

当然了,王先生的钱始终是他自己的,不应该无缘无故就变成朋友的了,田某的这种做法实在是不妥。

所以家属为了减轻田某的罪行,赶紧将田某用掉的3.8万给补齐了,一并还给了王先生。

钱都全部归还给了王先生,那么田某还会不会受到处罚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田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田某未经王先生许可,擅自将王先生存于其卡内的钱取出并注销卡,这种行为涉嫌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尽管家属后来补齐了田某花费的 3.8 万元并将钱全部归还王先生,但这只能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并不能免除田某的法律责任。

田某明知这些钱是王先生的,仍蓄意侵占,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法律的目的不仅在于惩罚犯罪,还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

即使钱款已归还,田某的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对社会秩序和他人财产权利造成了侵害,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以警示其他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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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吻雨

吻雨

1
2024-07-07 16:25

不会找亲人的银行卡吗?比如说爸妈的,还可以把钱放微信/支付宝里,(额外注册一个号),还可以把钱存在经常去消费的超市,饭店,酒店的会员卡里

陈士杰谈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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