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警察火了!辽宁大连,男子把车停在路边公共车位上,吃饭回来却发现,车轮被对面饭店的人锁上了。对方表示:门口的车位是他家的,不在这里吃饭就不能停!男子随即拨通报警电话。不料,民警感到现场后,质问男子:我是出警的,你跟我说这事儿干啥?男子听完直接懵了!
(案例来源:热瓜视频 )
都说大连是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可是在文军看来,大连的美,迟早会被一些人给糟蹋了!
作为一名自驾游爱好者,文军去过很多的地方,但是在大连的遭遇,可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来到大连之后,文军根据以往的经验,先把住宿的问题解决了,然后再开车领略大连的美景。
大连的美食、大连的风土人情,无一不让文军印象深刻,尤其是大连的海滩,更是让人流连忘返。
文军驾驶车辆,来到当地有名的一处码头,见街道两侧,全是什么海鲜加工、海鲜美食,被勾出“馋虫”的文军,决定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先把肚子填饱了再说!
将车停在路边的公共车位后,文军步行了一段距离,特意挑选了一家人不多的餐厅,点了几个当地特色菜,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酒足饭饱后,文军正要准备开车出发,没想到车轮却被锁上了。
文军懵了,这明明是公共停车位,怎么还被锁车了?车锁上也没有联系电话,这可如何是好?
就当文军不知道怎么办时,一个大妈来到文军面前。
“小伙子你别找了,车是我给锁上的。你说你不在我家吃饭,却把车停我家门口,一点规矩也不讲了?”
还没等文军开口,大妈就开始一顿数落。
文军听完一阵哑口无言。这明明是公共车位,什么时候成私人的了?
本打算跟对方理论两句,不过文军见对方长的五大三粗,嗓门洪亮,再加上自己是“外地人”,索性报警处理。
在文军的认知中,有困难找警察是常规操作。可是等民警来到现场后的举动,让文军理解不了了。
“是你报的警?”
其中一名民警围着车辆转了一圈,随后歪着脑袋问文军。
文军点头承认,随后把自己的遭遇说给民警听。
“你给我说这事干啥?”
民警听的有些不耐烦了,对着文军连连摆手,那意思就是,这事就不该给他们打电话。
文军懵了,怎么民警是这样的态度,他该不会是遇到“假警察”了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大妈无故把文军的车辆锁上,扰乱了公共秩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大妈的举动,已经构成寻衅滋事,按照相关规定,完全能够处以5日以上拘留,并处罚金。
面对民警的不作为,文军完全有权利向有关部门举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4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在文军打电话报警的情况下,现场民警依旧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对现场展开调查,已经属于严重失职了。
所以说,只要文军进行举报,等待民警的,一定是严肃的处理。
(文中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