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老人报40元团4天3晚游桂林# 有些奇怪!这个通报落款是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而不是桂林市文旅局、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执法主体吗?
更有意思的,是该通报闭口不提“低价团”明显低于成本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而且“组团社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海南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也没提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责任。
可以这么说,中国旅游市场出现各种欺诈现象,最该承担监管责任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往往不被提起,这很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