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货车司机按雇主要求,将1200多块瓷砖从佛山拉到桂平。平安抵达后,岂料,

肆时说说 2024-10-28 19:39:48

广西,一货车司机按雇主要求,将1200多块瓷砖从佛山拉到桂平。平安抵达后,岂料,雇主以破损了11块瓷砖为由,拒绝接收,并且承诺的3600元运费,一分都没给。司机认为货主明摆着想讹人,一气之下,将货物直接拉走,并告知抵运费了。货主傻眼了,将司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万多货款。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贵港中院)

徐凯峰是一货车司机,风里开,雨里去的,很辛苦。但他从不喊累,一家老少的都指望着他,再苦再累,他都得咬牙坚持着,只为给家人更好的生活。

徐凯峰做事谨慎,在圈子里小有名气,这日,王海经人介绍,找到徐凯峰,让他帮忙把一批瓷砖从佛山运到桂平。

并且,王海运费出的合理,1272块瓷砖,运费3600多元,算下来,这一趟有剩余,王海欣然答应了。

这一路上,因瓷砖不同于其它货物,比较易碎,徐凯峰丝毫不敢马虎,始终保持高度的专注,一路上不敢快开,遇到颠簸的路段,更要小心加小心。

每当疲惫时,他就在车上稍作休息,补充体力。

他心里盘算着,运费到手,给家人买台双开门的冰箱拉回去,媳妇总嫌弃家里的冰箱太小,装不了多少东西。

想到这里,徐凯峰的心情格外愉悦,他愉快的哼起了小曲。此时,徐凯峰还不知道,他高兴得太早了!

就在徐凯峰抵达目的地后,王海吹毛求疵,说碎了11块瓷砖,拒绝接收,并且运费一分也没给。

徐凯峰很气愤,认为王海就是想讹人,他怒怼:瓷砖本身就是易碎的货物,不能因此断定是运输过程中导致的,也有可能是装货的过程中导致的,你不能把责任全推到我头上吧?

可王海根本不听徐凯峰解释,态度强硬,坚决不接受货物。

徐凯峰压抑心中的怒火,想心平气和的把问题解决掉,他又说:王老板,既然你说碎了11块瓷砖,那这11块瓷砖我赔你,这样总该行了吧?请你抓紧卸货,我还得赶着下单生意呢!

可王海油盐不进,就是不肯接收,徐凯峰算看明白了,王海就是想讹人,本以为这单生意能赚点,没想到这么倒霉,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咽不下这口气,报了警,本以为警方会为他主持公道,岂料,警方称这是经济纠纷,让他们自行解决。

徐凯峰实在没办法了,一气之下把货物拉走了,并告知王海:既然你不给运费,那就拿货物抵运费。

徐凯峰将货物拉到家后,也是个难,货物总不能一直放车上吧,王海迟迟没联系他,他只能雇了装卸工,又租了一仓库,将货物卸下去了。

万万想不到,10天后,他接到了法院的传票,王海居然将他告上法庭,向他索赔4万多元。

徐凯峰暴怒,还有天理吗?欠运费不给,还恶人先告状!

1、王海认为,徐凯峰将瓷砖运回自己家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赔偿自己4万多元货款钱。

《民法典》第987条规定: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王海认为自己之所以拒绝接收,是因为店里的员工告知,徐凯峰所运来的这批瓷砖非自己订购的那批货物。

另外,徐凯峰将瓷砖拉回家去属于不当得利,他应该承担赔偿。

2、徐凯峰辩称:王海故意找茬拒绝接货、拒绝支付运费,是王海违约在先,自己才将瓷砖拉回去抵货款,并且自己保管瓷砖就花了15000元。

《民法典》第809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徐凯峰认为,王海认为瓷砖损坏了11块,自己表示过,愿意赔偿11块瓷砖,王海不能以此拒绝支付运费和拒绝接收。

自己也要养家糊口,时间就是金钱,干等下去,也不是办法,所以才将瓷砖拉回去。

另外,瓷砖上有明确的厂家标识,上面有收货人的名字就是王海本人。

请求法院判处王海要赔偿自己运输费,以及保管费用15000元。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民法典》第837条规定,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

王海的主张徐凯峰运输的瓷砖并非当初他的货物,因提供的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可。徐凯峰因王海拒绝接受,有权将瓷砖拉走保存。

‌《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徐凯峰在运输途中,导致11块瓷砖破损,徐凯峰应该承担赔偿。

最后,法院判决王海扣除11块瓷砖的损失费后,支付徐凯峰3260块运费,瓷砖仓储费9280元,卸货费1200元。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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