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10岁的小永就读于某私立双语学校,多次在学校摔倒,小永碰到校长,校长让

小脑瓜说说国际 2024-11-02 21:25:11

河南永城,10岁的小永就读于某私立双语学校,多次在学校摔倒,小永碰到校长,校长让找班主任带去找医生。班主任说好放学就去,放学却忘了。小永找生活老师,生活老师让小永忍忍,放假了让家长带去医院。等父母带小永去医院,已经是骨癌晚期。那么,学校有责任吗?法院却这样判。   (来源:永城市人民法院)   开始,小永跟母亲说自己大腿疼,父母带小永去医院拍片、抽血,检查结果并未有什么异常,于是在家养了半个多月,小永母亲将小永送回了学校,还特别叮嘱小永的班主任,多多照顾小永。   几天后,学校组织迎六一的活动,学生都搬着凳子往操场走,小永不小心被同学的凳子绊倒了,崴伤了左腿。   又过几天,小永在课间跑操过程中摔倒在水泥道路,导致左腿摔伤。小永忍着疼痛继续上课,中午去学校食堂吃饭回宿舍的路上,碰到学校校长,小永告诉校长自己摔伤一事,校长让小永找班主任带自己去医院。   当天晚自习小永进教室时,班主任看到小永腿瘸,问原告原因。小永把自己摔倒的事告诉班主任,班主任告诉小永下课后一起去校医处看医生,下课后,班主任直接离开,忘记了带小永去看医生。   回到宿舍后,小永发现自己的腿部肿的厉害,就去找生活老师。生活老师告看了看效用的情况,告诉小永忍一下,等过几天放假后,回家告诉家长。   小永好不容易熬到放假,回家告诉父母后,父母当天带小永到医院检查治疗。因小永伤情严重,当天又带小永转院到洛阳正骨医院住院治疗。   医院确诊小永的腿伤为“左股骨下端恶性骨肉瘤(骨癌晚期)”。短短半年时间化疗四次,医疗费已经花了小30万,病情还在持续恶化。   小永的父母在得知诊断结果后,十分难过,他们觉得小永受伤后,学校没有及时将小永受伤一事告知家长,导致小永未及时入院治疗,以致病情恶化严重。学校没有尽到自己的教育、管理职责,要求学校赔偿。   学校却认为,小永开学时晚报到一个月,其母亲告知班主任是因小永在家腿部受伤,还要求班主任为其保留宿舍床位,一个月后才到校学习。   班主任发现小永腿部不适后,带其到宿舍脱衣服后进一步检查,表面没有异样,因其母亲曾说过其有腿痛经历,拍片子、抽血都没问题,班主任离开时告诉小永,如果有什么问题及时告诉老师,第二天小永没有再提起此事。   小永被诊断为骨癌晚期,是其自身疾病,是人体的正常功能表现,不是学校造成的,其伤情与学校的教学管理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学校不存在任何过错,也不存在任何侵权。   本院认为,小永父母认为小永在学校受伤后因学校未能及时给予治疗,导致伤口恶化诱发骨癌,证据不足,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判决学校不承担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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