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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一命是光荣的好事,值得歌颂与赞扬。 但是救人一命不等于让自己涉险,更不能以

救人一命是光荣的好事,值得歌颂与赞扬。

但是救人一命不等于让自己涉险,更不能以命换命。很多案例已经证明,以热血的心肠去换一个连自己的心都早已冷漠的人很不值得。

这是普通情况下救人的前提,救人不是换人。谁如果说这个前提不对,那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女孩疑在警察注视下溺亡 这件事引起热议,一个女孩在众人眼皮底下没了,谁之过?

事情有因有果,咱们刨根问底一下。

我看了看视频,一开始女孩就在水中。不知是意外落水还是谁把她推下去的,又或者说是她自己想下水。

冤有头债有主,这个逻辑要清楚。从一开始推敲,谁把她弄水中,谁就负主责。

说到底,主要原因是她自己想不开。应该没人推她,大概也不是意外。

所以女孩自己应该负主责,这个逻辑更简单。一个一心想下水的人,初一不下出十五也能下,总有一天会下,而不见得时时刻刻有人盯着。

自己想不开,自己不爱惜自己,当然要承担主要后果。

是什么原因让她想不开,是谁惹了她?

这个答案应该问清楚,那个导致她下水的人或事儿,应该承担第二责任。

生活都不容易,人要好好爱自己。无论什么情况下,自我伤害都是不对的。有什么话好好说,生活中有什么困难也可以慢慢解决,而不应该想不开就下水,毕竟那是拿未来开玩笑。

再说施救措施是否妥当的问题,这是议论最多的地方。

好几个人没救回一个姑娘,乍一看不可思议,其实都有逻辑。

首先,谁也没有上帝视角。最大的可能是,大家都没料到她真敢往里面走,而女孩本人也没料到竟然没人救。

这就相当于心理学上的情绪互赌,大家认为她不敢真下,不然早就拉回来了,哪还给她时间往里走?

而她本人也没料到大家也没想过她真敢下,所以她下了。

就事论事,从心理学上来说,这是最大的可能。她并不想真下水,大家也是这么想的。

如果她真想下,随随便便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偷偷就下了,可以神不知鬼不觉,也不至于这样。

其次,当她真走到深水区之后,大家的反应是否正确的问题。

我认为,警察的使命是保护人民群众,但是警察也是人。在这个季节,都穿着厚厚的棉衣,看样子年龄也不小了。

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不会游泳的话,也要下去救吗?就算会游泳,万一被抱住,又该怎么办?

何况还穿着一身棉衣?

文章一开头就说了,救人的前提是先保护好自己。没在那个环境中,我们不能轻易下结论。

如果危害可控在一定范围内,他们也不敢让众人去救,这可以理解。

毕竟让众人帮忙施救,那就意味着增加了不可预测性,这种事对于理性的职业来说,根本赌不起。

反之,如果他们会游泳,并且有足够的救援设备,那就另说了。

我们为女孩惋惜,但是走到这一步,她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一个人自己都不爱惜自己,谁爱惜自己也没用。

一个人最后一步的爱是爱自己,生活中遇到想不开的事情,不要走极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有时候一次头脑发热,就是一辈子的悔恨,很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