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北京,一男子在某二手平台花46.2万元,购买了一辆价值百万的特斯拉Model X,本以为捡到了大便宜,哪知刚入手几个月,车辆就频繁出事故。后来经过检测,结果让男子大为震惊,这辆车竟然是“全损车”,之前还出过重大事故。 男子对此愤怒至极,于是以欺诈为由将卖家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信源:大象新闻 2025-8-11) 事情是这样的,2022年2月,赵先生打算购买一辆二手Model X,正巧在闲鱼上浏览时,看到卖家于某挂出的2019年款、表显8.5万公里的二手特斯拉Model X 100D,标注着“车况精品”,报价46.2万,比市场价低很多。 经过沟通,于某称车辆只是右后方有轻微瑕疵,不影响正常使用。 赵先生实地看车后,觉得外观修复得挺好,试驾也没什么大问题,当场就付了5000元定金。 到了3月份,车辆过户到赵先生父亲名下,赵先生马上结清了45.7万元的尾款。 可没过多久,这辆车就成了他的“心病”,从3月到11月,车辆故障不断。 光是陆陆续续修车就花了5000多元。 后来经过4S店检测发现,这是2021年出过重大事故的全损车,电池完全故障,更换需要20万,而且不能享受原厂质保。 赵先生得知这个结果后,一下子就懵了,原本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没想到却被人算计了。 于是,赵先生以消费欺诈将于某起诉到法院。 对此,于某是这样为自己辩解的: 1、自己是开餐馆的,卖车是帮朋友转发,收几百元“茶水费”,不算“经营者”。 2、之前就已经告诉赵先生车撞过修过,“轻微瑕疵”是行话,低价也能说明是事故车,已经尽到告知义务了。 3、保险公司的“全损”只是理赔方式,车能正常流通,交车时能使用。 4、自己从别人那里收车的时候,并不知道全损的具体情况。 5、赵先生在收到车辆后,随意改装车辆、还撞过车,电池损坏是他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和自己无关。 法院经过调查,揭开了于某转卖全损车的真相: 这辆车在2021年7月发生重大事故,当时品牌公司评估维修费超过76万元(不含动力电池)。 后来这辆车被保险公司推定全损,作为“事故车残值”在某拍卖平台拍卖。 于某用朋友的账户以22.6万元的价格将其拍下。 再后来,于某简单修复后就把车挂到闲鱼上出售。 据了解,于某这样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曾经买过十几辆事故车,修复后转卖,从中谋取利益。 那么,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很明显,于某隐瞒“全损车”等重要信息并出售的行为涉嫌欺诈。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在本案中,于某一直以来都是从事二手车买卖的经销商,应该知道车辆“全损”的性质和具体意味着什么。 但是很显然,他隐瞒车辆的重大信息,用“车辆精品、轻微瑕疵”误导赵先生。 让赵先生在对车辆有错误认知的情况下下单购买,进而遭受损失。 于某的行为涉嫌欺诈。 于某上述的辩称理由,都不能成为他抵赖和拒绝承担法律后果的依据。 最终,法院经过综合审理,认定于某构成欺诈,他和赵先生签订的购车合同应当撤销。 此外,于某还要进行“退一赔三”,也即不仅要退还赵先生46.2万元的购车款,还要向赵先生支付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共计138.6万元。 于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不得不说,于某这次栽了,付出的代价可不小,退一赔三那笔钱砸下来,估计他得心疼到肝颤。 当然,这也是他自作自受,当初耍小聪明坑人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会有今天呢? 所以说,君子爱财,还是要取之有道!不然,可能一时尝到些许甜头,但最终还是会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还要承担民事刑事责任,总之,得不偿失! 当然,对于赵先生来说,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但他的经历还是告诉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白捡的便宜不能占! 对此,你怎么看呢?
太离谱了!北京,一男子在某二手平台花46.2万元,购买了一辆价值百万的特斯拉Mo
沛山评生
2025-08-18 13: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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