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女子养了2年的布偶猫走失,全家找寻无果,谁知3个月后,猫竟出现在邻居家里 李女士的布偶猫“美宝”从家里溜走,全家贴告示、调监控都没找到。三个月后,她发现猫在邻居刘先生怀里抱着。想要回来?邻居开条件:付4000元“养猫费”,再把猫拿去配种生了崽,送他一只小猫。 李女士答应报销实际花费,但邻居拿不出明细。更让她心疼的是,猫被私自送去配种。“我养的时候都不舍得让它生,他倒好,抱走三个月就为赚钱!”社区调解时,邻居要求按宠物店寄养标准算钱,每天35元,加上其他费用硬凑到4000多。 法律上,邻居这钱要得没道理。《民法典》白纸黑字:捡到东西必须还!要么联系失主,要么交公安。拾得人能要的只是“必要费用”,比如喂猫的猫粮钱,还得拿得出凭证。至于寄养费、配种收益?门都没有。 更别说邻居还把猫占着不还,这已经涉嫌侵占。按《刑法》规定,把别人东西硬扣着,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能定罪。 李女士最后松了口:愿意付合理开销,甚至答应送只小猫当谢礼。可邻居咬死高价不松口。 这事闹的,捡了猫不找主人反拿去配种,回头还要原主“赎身”。
许昌,一名男子家的电表跳闸,邻居家的灯跟着熄灭;男子把电表推上去,邻居家的灯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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