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蓄意杀人!江苏启东,女子摘了一点西红柿一家人吃,结果吃完后感觉嘴里发麻、腹痛恶心,村民告诉他们,女子66岁的邻居老太早上刚往她家菜地里打药了!原来,女子的公公和邻居发生了一点口角,双方吵了几句,邻居怀恨在心蓄意报复! 据封面新闻报道,卜女士居住在启东市一个偏远的乡村地区,家中拥有一块自耕的菜园。平日里,她主要负责家庭的日常照料,包括照顾三个孩子、打理农活,以及与邻里保持良好的关系。她的公婆也住在附近,但各自居住在不同的房屋中,彼此之间保持着和睦的邻里关系。整个村庄氛围温馨,邻里之间常有互访,生活平静而有序。 事情的起因可以追溯到今年六月底的一个清晨。那天,村里发生了一起小冲突:卜女士的公公与一位邻居的老太太因为一些琐碎的事情争执起来。争吵持续了几分钟,双方情绪激动,但都没有动手,也没有引起其他村民的注意。起初,大家都以为这只是普通的邻里小摩擦,未曾料到,这次争执在老太太心中埋下了不满的种子。 时间来到6月29日的傍晚,卜女士在厨房准备晚餐。她走到自家的菜地,准备采摘一些新鲜的蔬菜。她注意到圣女果已经成熟,便随手摘了几颗,随后又从西红柿地里摘了几颗。她用清水冲洗后,尝了几口,剩余的果实打算用糖腌制,放入冰箱冷藏,准备晚餐时给孩子们享用。厨房里弥漫着番茄的香气,她还用刚采摘的西红柿熬了一锅番茄蛋汤,汤色鲜亮,香味四溢。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饭后不久,卜女士开始感到身体不适,出现头晕、腹痛、恶心等症状。她的孩子们也表现出嘴唇发麻、腹痛、恶心等异常反应。情况逐渐变得紧急,她迅速通知家人,将自己和孩子们送往医院急诊。经过医生的详细检查,确认全家都中毒了,病情危急,需立即治疗。 第二天,村里开始传开了这起事件。一位邻居透露,事发当天早上,有多名村民目睹那位与公公争吵的老太太曾在菜地附近喷洒过农药。这一线索引起了卜女士的警觉,她立即报警求助。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取证和走访,警方发现老太太在争执后心怀怨恨,暗中策划了报复行动。据目击者描述,老太太知道卜女士一家每天都会采摘菜用作食材,于是在早晨偷偷潜入菜地,用喷雾器向叶片喷洒了农药,意在以此泄愤。警方还发现,她在事发当天早上曾多次在菜园附近徘徊,表现出异常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行为涉嫌违法甚至犯罪。老太太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法律专家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 首先,关于老太太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投放有毒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虽然此次事件未造成直接的死亡,但老太太明知农药可能引发中毒甚至危及生命,仍在愤怒驱使下偷偷投放,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故意。客观来看,她的行为已导致中毒后果,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构成要件。 其次,关于老太太的年龄问题。她已66岁,尚未达到《刑法》规定的75岁以上老年人可以享受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年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满75岁的犯罪嫌疑人可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但66岁的老太太不能以年龄为由免除责任。调查显示,她精神状态尚属正常,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关于民事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损害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康复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合理支出。此次中毒事件导致卜女士一家身体受损,产生了医疗和康复费用,还面临误工损失。她们有权向老太太提出赔偿请求,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警方经过调查确认,老太太的投毒行为虽然未造成极端后果,但已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考虑到她主动供认,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 综上所述,此次事件虽源于邻里间的矛盾,但极端的报复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也反映出在日常生活中沟通与理性处理矛盾的重要性。法律应对类似行为予以严惩,同时提醒公众应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解决邻里纠纷,避免悲剧重演。 如果需要更正式、简洁或其他风格的版本,也请告诉我!切西红柿 陕西杀人事件
“下次还敢讹人吗!”江苏南京,男子看到老人摔倒受伤,他打开记录仪和手机录像,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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