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安局:#网民编造商业街杀人案被行拘#】2025年9月5日,海盐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网民王某某(男,33岁,浙江海盐人)为博人眼球、主观故意编造并散布“海盐北大街商业街发生杀人案件”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海盐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海盐公安)
【海盐县公安局:#网民编造商业街杀人案被行拘#】2025年9月5日,海盐警方在工
酸酸甜甜小呆
2025-09-08 22: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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