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早晨6点24分,河北省邯郸市的张女士骑电动车去上班,在街道上正常行驶时,一只未拴绳的大型犬(疑似马犬)跟着车跑了起来。狗主人石某看到狗去追张女士,也没制止。 狗在追逐过程中,猛地撞上了电动车前轮,电动车摔在地上,张女士头部着地,当场头破血流昏了过去。有路人看到这一幕后,立即报警,张女士送到医院后,因颅脑重度损伤死亡。 事后,石某将涉事犬只打死,扔到了一口废弃的井里。这一行为,导致立案后,办案人员无法鉴定狗的品种及其健康状态。 张女士因为一只未拴绳的狗失去了生命,简单明了的事故,却引发当地派出所和交通部门扯皮。派出所事故科到现场拍了照片,认为这是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没给立案,建议交给交警处理;交警部门却说非机动车和动物碰撞,不是交通事故,拒绝接收。 狗主人石某承认没拴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遛狗不拴绳的顶格罚金就是500元。他认为张女士的家属要的赔偿金太高了,赔不起。当地镇政府也介入协调了,均被石某拒了。 折腾一圈,最后刑警队立案了,刑警队调查结束后,说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法院又把民事诉讼给退回了。 事情搁置到现在,一直没有结果。狗死了,养狗不拴绳,狗主人应该替狗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狗责人付,该判判、该罚罚,还张女士一个公道。
7月20日早晨6点24分,河北省邯郸市的张女士骑电动车去上班,在街道上正常行驶时
悠然见山
2025-09-11 01: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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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还能起吗
狗可以训练,谁知道是不是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