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这年头“隔壁动静”能闹成证据?有老板拿偷录的声音当关键材料,一句有气无力的“不要”居然成了案件转机,这操作看懵不少人。先不说偷偷录音这事儿本身合不合情理,就说那老板的身份,住的酒店怎么也得是中高端水准吧?咋还能让隔壁声音飘过来,逼得人去录音频?这隔音差得也太反常了。 再说那句“不要”,要是说得软趴趴没力气,听着就变味了,哪还能分清是拒绝还是别的?案子光盯着这一句“不要”定调,也太忽略整体情况了。网友说“事出反常必有妖”,我倒觉得这话没毛病——正常谁会为了隔壁声音特意录音,还敢拿出来当证据?这背后要是没点别的隐情,实在说不通。
给崔丽丽老板定罪关键证据,是隔壁房客录的音,听到床撞墙声当时客房立刻向走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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