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男子在女儿1岁后每年都花6000多元给女儿买保险,怎料,在年仅4岁的女儿得了川崎病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得了川崎病不行,还要接受了外科手术治疗的才赔。男子与保险公司理论未果,怒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微风] 长沙政法9月18日的一篇报道引起了热议。 赵某(化名)自从女儿出生后,心里对这个小生命的爱与责任感就与日俱增。 每当看到她咿呀学语、蹒跚学步,赵某的心里总是充满了无限的温柔与宠爱。 女儿的每一次笑容、每一步成长都让他感到无比幸福,但与此同时,也让他更加意识到作为父亲肩上的责任。 在女儿刚满一岁时,赵某开始想着为她的未来做一些准备。 于是,赵某开始考虑为女儿购买一份保险。 赵某花费每年六千多元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原本以为这份保单可以在万一发生不幸时为家庭提供一些保障,特别是对于他那年仅四岁的女儿。 可是,当他的女儿被确诊为川崎病时,原本承诺赔付50万的保单却变得一文不值,保险公司以孩子没有接受手术为由,拒绝了理赔请求。 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简单的理由,但却让赵某十分愤怒。 保险公司说,只有进行手术的治疗方式才能触发赔付,但这种观点显然忽视了医学的进步。 如今,许多重疾在没有手术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得到有效治疗。 川崎病,虽然需要早期诊断并治疗,但并不一定需要手术。 这种以过时治疗方案为标准的拒赔理由,显然是保险公司为了避免赔付的一种借口。 赵某无法接受这样冷漠的逻辑,他决定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试图辩解其条款的合理性,但法院并没有接受这种狭隘的解释。 特别是二审法院的判决,一针见血地指出,治疗手段与病情的严重程度没有直接关系,单纯要求一个四岁的孩子必须接受手术,才能获得保险赔偿,显然不符合常理,也违背了保险的初衷——应当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紧急支援。 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拒赔的条款无效,并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赵某女儿50万元的保险金,同时退还赵某为女儿购买保险所支付的2023年费用,并免除后期的保险费用。 这一判决不仅为赵某讨回了公道,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强有力的信息:保险公司不能随意设置不合理的条款,必须尊重科学进步和公平原则。 法院的判决,无疑是为普通消费者撑了腰,也为那些在保险条款中受到不公待遇的家庭带来了希望。
新疆乌鲁木齐,男子在女儿1岁后每年都花6000多元给女儿买保险,怎料,在年仅4岁
乐天派小饼干
2025-09-27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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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啦不啦猫猫咪
垃圾保险公司,一点格局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