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连州,发生了一起奇葩的案件, 一名53岁男子与失足女罗某发生性交易。前四次交易,男子支付给罗某1100元,第五次交易时,男子先去洗澡,就猝死在浴室里,女子无奈只好报警,没想到男子家属竟然以此要她赔偿131万元。 法院判决驳回了男子家属的要求,理由是,罗某作为失足女卖淫罪拘留15天,在此期间已尽到报警义务,而猝死属于意外事件,罗某也没有办法预料和阻止,因此死亡的后果不能由罗某承担。 法院认为:不能因为意外事件发生,就随便找一个人负责。
一觉睡醒,所有车企都沉默了!成都一男子开车压死5岁女童,被判刑10个月,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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