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位刘女士夜里想要吃葡萄,就来到楼下的一个流动水果摊位购买。阿姨给她称了三斤葡萄,刘女士付完钱就离开了。离开时,刘女士始终感觉,这个葡萄不足3斤,于是就拎到超市里复称。果然,一称只有两斤。刘女士准备去找摊位阿姨理论,谁知道她说:摊位本来就不足称,有本事去超市买!说着就开始辱骂刘女士,甚至动手打人,给刘女士嘴角打破皮。 大象新闻10月3日报道了这则新闻。事后,刘女士赶紧报警处理,摊位阿姨也被工作人员带走调查。 在一个寻常的夜晚,做完夜班的刘女士行走在回家的路上。快到小区的时候,刘女士被一个水果摊位吸引住了。 平时刘女士也有吃水果的习惯,今天工作干累了,刘女士对于眼前的水果,更加是充满了渴望。她慢慢走到水果摊前,想要挑选一款自己爱吃的水果。 看到葡萄还算新鲜,刘女士内心开心的很,此刻想要吃一口葡萄的欲望,已经达到了顶峰。 挑选好葡萄之后,摊位阿姨给刘女士一称重量,三斤!刘女士也没多想,付完钱就离开了。而接过葡萄的那一刻,刘女士总是感觉怪怪的。 因为拎在手里,刘女士感受了一下重量,这哪里有三斤重啊,分量绝对有误差。想到这里,刘女士决定跑到附近的超市里,复称一下。 果不其然,在超市里称好斤量之后,表盘显示的份量是:二斤!看到这个数字,刘女士感觉自己的智商,绝对是被刚刚的摊位阿姨碾压在地上踩踏。 于是刘女士立刻拎着葡萄,跑回了水果摊,她想要跟阿姨作一番理论。“阿姨,我刚刚去超市称过分量了,只有2斤。怎么回事呀?”刘女士拎着葡萄,仔细询问着摊位阿姨。 阿姨见状,非常生气,直接向刘女士怼道:“你想要分量足,你就到超市购买。谁都清楚,摊位的称就是这样,不可能足称的!” 看到刘女士的表情不大情愿,摊位阿姨又随手取了一小串葡萄,塞给刘女士,说:“算了算了,补偿一点给你好了。” 而刘女士则不表态,取出手机,准备拍照取证。看到刘女士用手机在做记录,摊位阿姨直接就开始展开辱骂,虽然刘女士表示自己听不懂骂的什么,但是听着令人非常不舒服。 摊位阿姨骂完一阵子之后,又上前动手打掉刘女士的手机,还挥拳朝刘女士的嘴巴打了一巴掌。刘女士的嘴角,瞬间就挂彩。 这简直就是侮辱人至极点,甚至完全没有把人放在眼里。刘女士立刻就拨打110报警电话,将这件事告诉给了工作人员。 没多久,工作人员就来到现场,将摊位阿姨给带离调查。刘女士痛诉:“缺斤少两就算了,被戳穿之后,又是骂人、又是打人,这让我们还怎么敢维权呢?” 1.店家坚称缺斤少两就是常态。平时购买水果,店家在秤上做手脚,这个行为是否合法呢?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商家通过篡改计量工具故意增加商品重量,违背诚实守信原则,构成诈欺行为,店家会面临行政处罚。 这位摊位阿姨篡改了计量工具,在称重的时候缺斤少两,这个属于违法行为,经查之后需要承担法律后果,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消费者刘女士,在得知自己被欺骗之后,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并且主张退一赔三。根据规定可知,不足500元则需要按照500元来计算。 刘女士可以在称重的时候,做好录像记录,保存好购物凭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店家欺骗消费者缺斤少两被戳之后,辱骂、殴打消费者,此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店家缺斤少两被戳破,对消费者进行言语侮辱、甚至殴打对方,导致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店家需要面临行政处罚,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另外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失赔偿。 辱骂、殴打等行为是不正确的,摊位阿姨会受到行政处罚、可能还会被罚款。如果刘女士继续维权,这位摊主还要赔偿刘女士医疗费、精神损害费等。 水果摊位阿姨随意在秤上做手脚,被戳破后,直接恼羞成怒伤害消费者,此举并不可行,终将面临“法”的严惩。对于此案,大家都作何看法呢。
某团商家:你将收到一个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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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通天
对于这种垃圾商家,拘留7天,罚款5000就好了!
华丽的逆转
小商小贩东西没人买,都是这种人害的
木瓜
流动滩位卖水果特别是夜市上大多价格听起便宜点,但是多数缺斤少两,特别是人多时候。
福建的老周
缺斤少两最厉害的是2006年前后的厦门流动水果摊,全部7两秤甚至不足7两。价格倒是实惠。1.4元进价的苹果,卖也是1.4一斤。少秤的就是利润
用户10xxx75
前两天本来想在摊位买榴莲,称完我甩头就走了。开玩笑我最近天天练哑铃减肥的会不知道十几斤是啥感觉?无良小贩都快把重量翻倍了
用户88xxx10
从来不在外面流动摊位买。
用户10xxx99
就算在深圳的水果超市也是一个吊样,我有次特意买了水果然后回去那我可以精确到克的电子秤对比一下,她们才六两称。
漫漫长路一路有你
人家可是弱势群体哦
天秤座
再怎么说也要给个8两秤吧,简直是不讲武德
哈哈哈 回复 10-05 08:53
他们自己都说的,七两称都是良心称了,你还想8两,
A丹
看到一个老太太在摆地摊卖菜,感觉老人家不容易,就把她的菜都买了。结果回家一称,六折称,从此再也不买地摊菜!
燕明·桃园读书舞剑
一些贫困地区低素质的人群,到城市做小生产,短近少两是常态。卑鄙无耻的小人,污然社会,可恶之极!!!
偷乐()
不给足也不能差太多了
用户10xxx98
我有一年在上海建国南路上一个摊子上买橘子。然后就是说,嗯,凑整数付钱还缺一点斤两。摊主一个40上下的瘦高个男子,飞快的给我加了一个橘子,说嗯也不称了,给你一个吧。然后我拿回去一看,最后一个橘子是坏的。我当时觉得很搞笑,就为了一个橘子,就干这样的事。那年我还在一家 小店里,买东西,那家店主找给我一个5块钱的假币,后来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那个收银员对我说这张是个假币,还挺逼真的,后来仔细一看,与真的对照,确实是比真的要大一点。如今二十几年过去了,我还记住了这两件。那是99年,后来我2000年又去上海呆了一年多,就没有碰到这种事了。但是碰到了出租车绕路事件,然后跟我一起打的 美女是个本地人,她说肯定是绕路了,然后她就打电话去投诉了,然后那个出租车公司把超出的钱一赔三退了,是超出的钱并不是全部的车费。上海给人的感觉总体是非常好的,但也有这种奇葩的小事发生。
狼图腾
这么厉害?
潮海春
全国素质最差的群体,
天高云淡
坑蒙拐骗还振振有词!
没有爱就没有伤害
我一般去超市,不闹心
卿戈
你这就只是缺斤少两,我有次买葡萄,连葡萄品种都给我换了,你说气人不?
我是何夕
你又没房租,成本还低,还乱搞,
武=
寻衅滋事中的市霸行为!强迫交易!
勇敢的心
缺斤少两都这么明目张胆了吗
姚剑
道德低下。希望不是整个小摊位贩的道德水平。
随缘海
只有在国内是不够称的
用户不在线
还是去超市买水果,起码秤上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