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江苏南通,一对夫妻想做生意,把房子抵押到典当行抵押了100万元,典当行转钱的时候,扣了2.5万综合费,只给了夫妻97.5万,可万万没有想到,生意不好,到了赎房日期,俩人没钱,夫妻俩跟典当行商量,先付利息,等凑够钱再赎房,谁知付了4年,仅利息付了159万,夫妻俩实在还不起了,典当行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还100万本金,再按36%的年利率付剩余利息,夫妻俩懵了,我们都还了159万了,怎么还欠这么多?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结果令人意外! 孙某和钱某俩人是夫妻,十几年前,俩人干了一件离谱的事情。 那个时候,夫妻俩还年轻,看着别人做生意发财,夫妻俩忍不住也想投资个小项目。 按照他们的预期,只要把本金投入进去,好好的经营,很快就能获得大笔的利润。 可思来想去,都是空的,手里没钱,项目就不能启动,二人想去借钱,可亲戚们水平都差不多,谁也拿不出本钱,眼睁睁看着别人挣钱。 孙某钱某一打听,某家典当行可以典当东西,他们回家一看,只有房子值钱,俩人狠了狠心,决定把房子典当出去。 俩人来到典当行里,向老板说明了来意,双方签下《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100万元,把房子抵押给他们。 可夫妻俩着急用钱,压根就没仔细看过合同,合同里有两个条款,第1款是: 月利率加月综合费率合计3%。 按照这个算法,年利率就是36%,高的无边无檐,夫妻俩却毫无知觉。 第2款是,如果没能按时赎房,每天要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加上这一条计算,年利率高达180%! 夫妻俩瞪着双眼,愣是对合同看都没看,签完合同就等着拿钱,满心里都是去做生意。 可合同签完,典当行只给了他们97.5万,扣除的2.5万是综合费用。 夫妻俩毫不在乎,在100万里,2.5万只算是个小钱,夫妻俩眼都不眨,我们要赚的是大钱! 他俩心里想着,只要资金开始运转,项目肯定能够赚钱,等赚到的资金回笼,立刻就能把房子赎回来。 至于那点利息,应该没有多少,只要能赚钱,利息根本不算什么。 俩人立刻行动,满怀着希望开始经营,谁知经过一番努力下来,俩人发现,项目根本不像预期中挣钱。 时间一晃,到了赎房子的期限,可是钱没赚到,俩人大眼瞪着小眼。 房子如果不去赎回,那就成了一份绝当,如果成了绝当,典当行就能随意处置房子。 可房子是老屋,说什么也舍不得被人拿走,俩人跑去和典当行商量: 你先别卖我们的房子,我们先给你按时归还利息,等钱到位,我们立刻就来赎房。 谁知这样,刚好入了圈套,老板嘿嘿一笑,自然而然点头答应。 从此后夫妻起早贪黑,赚来的钱都还了利息,不知不觉还了4年,4年合计还了159.03万。 这账算来算去,怎么都还不完了,夫妻俩精疲力尽,可是利息还是不断的增加。 他们怎么都想不明白了,为啥利息能这么高,当初他们一共就借到手97.5万,4年还的利息早已经远远高出本金。 夫妻俩熬的憔悴不堪,实在没了办法,跑到典当行告诉老板,我们实在是还不动了。 老板立刻变脸,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敢不还钱,等着吃官司吧! 典当行告到法院,要求夫妻俩先把100本金还了,另外,还要按照36% 的年利率,支付他们剩余的利息,另外还有综合费用。 孙某钱某顿时傻眼,我们都还了159 万了,怎么还欠这么多? 谁知一审判决,要他们归还典当行98.2万,外加各种后续费用。 夫妻俩看到判决,情绪几乎都要崩溃了,判决太不公平了,夫妻俩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670条规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在本案中,典当行在出借100万元时,预先扣除了2.5万综合费,实际只给了夫妻97.5万,按照该条规定,应当以实际借款数额97.5万作为本金来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680条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本案中,典当行与夫妻约定的月利率加月综合费率合计3%,年利率达36%,还有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年利率高达180%,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属于高利放贷,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应得到支持。 《民法典》第676条规定: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虽然本案中夫妻二人与典当行约定了较高的逾期违约金,但该违约金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应按照合理的利率标准来计算逾期利息,即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 经过计算,按照97.5万的本金,24% 的年利率计算,夫妻4年应该支付典当行利息57.6万。 夫妻俩在4年之内还了159.03 万,扣除利息,还剩下的98.4万。 而他们接到手的本金只有97.5万,他们还的钱早就连本带利,还多还了一些。 二审判决,驳回了典当行的所有诉求,孙某钱某不用再还钱!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江苏连云港一酒店顶棚突然坍塌,事发有四家办婚宴,喜宴差点变丧事,到底是天灾还是人
【3评论】【10点赞】
NBCZ
一审法官应该被辞退,这么简单的案例都不会审,平时不学法吗?浪费纳税人的钱。
快乐人生 回复 10-08 11:48
能开典当行的能是一般人吗?
明夜星辰 回复 10-08 12:39
一审在当地,懂得都懂,二审到上级法院了,放高利贷的没后台了
风的声音
典当行,高利贷都是坑
用户95xxx68 回复 10-08 09:34
就是放高利贷的。
用户15xxx10
除禽兽外,是人都支持法院的判决。
JIE 回复 10-08 10:09
是支持二审判决!
一介草民。
一审的审判人员肯收好处费了,建议启动调查,让柱虫无处藏身
风筝
一审法官是怎么回事?
震惊中外 回复 10-08 12:08
一审法官是看起诉书判的,不是按照民法典判的,这法官可能是法盲。
王家园林 回复 震惊中外 10-08 12:53
怎么不说一审法官有猫腻呢?利息明显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几倍。
用户15xxx86
一审法官必须法治,他难道不知道这样是恶性贷款吗?他绝对与典当行有某种利益关联,查
用户16xxx61 回复 10-08 10:37
一个普通人都知道的常识,搞法律的法官不懂?不可能的,只有收了钱才会这么判,应该对审判法官严查法办!
何处望神州 回复 10-08 12:16
这不是业务能力不足!这是“知法犯法”!!!这是“执法犯法”!!!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的条律它能不知道?!!!
伊人
放高利贷,也不知道见好就收
稀罕 回复 10-08 12:46
放高利贷都是什么人?是犹太人?是一帮黑涩会转行的人?
稀罕 回复 10-08 12:48
放高利贷都是什么人?是犹太人?是一帮黑涩会转行的人?贷款的人都知道,自己风险高银行正常途径不敢放贷。放高利贷的人也知道,风险高利润高…
大海
我不支持法院的判决!!!既然法院都认定典当行是在放高利贷,那么典当行与典当人之间就是违法行为,在违法的情况下产生的合同当然无效,已经还了159万足以抵偿欠款,根本无需再还!两清!这样才合理。
晓风残月 回复 10-08 08:52
二审是两清
mydkt 回复 10-08 07:59
二审判二清
用户91xxx18
24%的年利息,一百万一年就是24万,4年就是96万,加上100万,就是196万!
铁柱夜夜笙歌i 回复 10-08 08:47
九漏鱼
用户10xxx24 回复 10-08 11:27
不能用100万去算本金,只能用97.5万去算
开心每一天
不法企业为什么公明正大,还理气气壮?
用户18xxx44
二审判罚也是错的,既然利息超出最高规定就是高利贷,高利贷是非法的,此次借贷就是非法的,放高利贷者必须抓起来刑责,伸手必被捉,是杀是剐看危害大小,所有借款一笔勾销!
有点TM小脾气
跑去日常开销,一年能还接近四十万,那已经算可以了
游龙16-6-19
这种简直就是旧社会的吃人不吐骨头,国家应该重罚
家园记录
36%,做什么生意有这利润?真黑啊!
用户48xxx67 回复 丁把儿下雨 10-08 10:19
苹果可不会利滚利
丁把儿下雨 回复 10-08 07:44
苹果手机利润58%
用户18xxx13
当代周扒皮和黄世仁,有过之而无不及!!!!
落叶
什么时候说说放高利贷抓起来判重刑的故事。给点正能量。
用户16xxx48
有房子抵押的,还不去银行的,天底下有这样的傻人吗??
乡下仔 回复 10-08 09:02
银行能贷吗?凡是贷了几个网贷的都不可能银行放贷
食食物者為俊杰
活该!没仔细看?可能吗?只是觉得自己智商够,能挣回来而已!
用户47xxx32
自古高利贷都坑死人,毫无人性的
用户10xxx20
这是小编会编故事而已 哪个借钱人不看合同?不知道利率多少?哄我玩呢
云梦飞
一审有猫腻!
爱吃猫的鱼
账都算不明白,合同也不会看,就想去做生意赚钱?不坑你坑谁?
用户10xxx64
高利货不抓吗
花丛里的少侠
一审法官是法盲?这种常识都不知道?
用户17xxx56
你们想干什么人家支持你们两口子,条款写的明明白白然后没人逼你们签的字,白纸黑字按规矩办事,还不起是自身问题啊,觉得不行可以一开始别碰高息啊,想发财还不想担风险,长点记性吧
天道
吃人的典当行,高利贷
用户18xxx81
支持二审法官公平公正判决,典当行放高利贷应绳之以法!
用户10xxx35
无论如何不要借高利货,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典当行,高利贷。干这行的不是一般人干的,黑白两道通吃才有资格。
好好先生
已经归还的利息法院支持最高36%,未归还的利息最高按24%。因为一直在还利息就没有违约金。97.5*0.36=35.1*4=140.4+97.5=237.9总计归还237.9万
客观
小编先当一审,再当二审,自打嘴巴,真牛!
用户10xxx16
对贪赃枉法的必须追责严惩
L z j
赌你不敢打官司,吃定你!
老马识图
典当行就是魔鬼!碰了会死人!
用户10xxx91
4年还了近160万,已经很能赚钱啦
我忘了
结尾写的是,他们还的钱早就连本带利,还多还了一些。 二审判决,驳回了典当行的所有诉求,孙某钱某不用再还钱!那么,既然已经付了这么多钱,房子的归属呢
三水
高利贷本身就不合法,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
无天
一审应该是当成担保型以物抵债协议在审,而不是当成借款合同在审。
用户10xxx17
就这智商还做生意?没把脑袋丢了就感谢祖宗吧!
用户57xxx74
一审的人员就是高利贷公司的合伙人吧
zyq salute
这脑子还是别做生意了[笑着哭]
青山随云走
房呢?是不是可以领回去了?
MH
典当行不会干这事,,银行才会
用户10xxx24
一审法官肯定拿钱了,连这么基本的都不会算,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只弹情不谈情
典当行基本是当地黑社会
用户10xxx79
支持判决
东瓜
连UC人人都懂法,完全可以采用陪审员制度,避免法官徇私枉法。
海涛
?~)
明虎
高利贷者一律送集中营,
储留香
这种利率,除非贩军火毒品,否则根本还不上钱
用户11xxx72
已经还了159.03,扣除利息57.6,还剩98.4????
白色的云
一审应该是编的,这样的法官估计司考都没过。
用户51xxx51
典当行利息在允许范围内受法律保护,所以很多借贷公司委托典当行放款。所以说这篇文章不真实
用户10xxx53
为什么不去银行贷款
用户10xxx00
这是什么操作,159万的利息付的起,100万的房产抵押款付不起,怪不得做好生意[点赞]
种蘑菇
挺有意思,没钱赎回房子,都抵押了就不要了呗,四年有那钱早就又买一套房子了[抠鼻][抠鼻][抠鼻]
水木年华落叶归
不差钱,安稳度日![墨镜]
hughsks
这典当行有以前和尚和印子钱的风范
wxw1940
一审法官纪委应该跟进
用户10xxx20
一审的法官和陪审团全部人员,判处死刑,
冬芝
AI文章
用户99xxx62
怪不得做生意会亏,合同都不看清楚的。
用户98xxx53
企业就是被高利贷搞死
小推车
二审判的还不对,既然是高利贷,那合同就是违法合同,房屋抵押贷款就不成立,应判返还贷款97.5万,典当行退回159-97.5=61.5w
瞽言刍议
胡编乱造,瞎扯乌龙蛋。高利贷合同本身就违法,还能按合同来判?
孤独的漫游者
比高利贷还狠啊
大龙
高利贷法律保护吗
captain
要好好查查一审法官
狗屎
为啥不跟银行贷款
用户15xxx65
这个典当行有法院的股份吧?要不然这种明星违法的行径为什么不被取缔?
惊鸿77
一审的法官是法盲吗?显然不是。。。。
风雨同路
典当行是民间开的
用户17xxx12
多数都不是人判的
阿群
不应该是还不起,就房子当给他二清
用户16xxx81
现在百分之24都高了
梦里水乡
妥妥的大冤种啊!
刘同够
垃圾文章
梦幻船长
也可以说成相约对赌咯!
ASSEN阿升
正义还是到来了
用户17xxx45
不用还钱,还可以拿回房子。
晴天
活该
tom
把一审法官拉下马!
打工仔
非法放贷差抄典当行?
顺意
压银行也可以贷款
阿群
人蠢没办法,傻傻的数学都算不清,还去做生意
jomocn
这样一审的法官,我也会
用户64xxx35
一审必需退二线,考核过关后才能考虑重新任职
用户63xxx73
一审法官明显违法乱纪了。
用户11xxx10
典当行放高利贷违法吗?受到处罚了吗?
用户74xxx79
二审也不对,典当行用于高利贷本金没收并罚款,返回受害人所付利息!
用户18xxx55
既然高利贷违法,那就直接入刑,放高利贷就是犯罪,看看还有谁敢。
飘逸之风
这里对典当行的放高利贷没有处罚条款,实在败笔
用户15xxx07
已经明确了是高利贷,为什么没当扫黑打恶除掉??
行者
小鞭乱鞭!身在典当行首先就知道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再呢,催债不是这么搞的
书同文车同轨
有房子去银行抵压贷款不行么!! 为什么要去借高利贷??
无花果
高利贷利率,难道不罚款?不追究法律责任吗?
生生世世
黄世仁穿越过来都得懵逼。
用户82xxx49
一审的法官留着干嘛
难得糊涂
还法官呢[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瞽言刍议
法院该这么来判:高利贷合同违法无效;典当行必须归还房屋和所有利息(因为是违法所得),这对夫妻只需归还借款。
思思
高利贷不在法律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