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一句“加州人民有没有权投票独立”,直接火了! 近期,高志凯教授在BBC的辩论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在面对美国嘉宾的挑衅时,他直接反问到:“你们非要卖武器给台湾,那加州人民有没有权投票独立?” 这一句话直接问懵了对手,不仅让美国嘉宾当场卡壳,更像一把钥匙,打开了美国联邦制背后藏了两百年的“保险柜”——这里面装的不是“州独立自由”,而是写满法律条文和历史教训的“禁止令”。 很多人觉得美国各州“自由度高”,毕竟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宪法、法律,连国民警卫队都归州里管,州长和总统各干各的,联邦政府也不能随便插手州里的事。 但这绝不等于“各州能自己投票独立”,美国从建国起就没给过州这个权利,反而用法律和历史把“联邦不能拆”焊得死死的。 最硬的依据得看1869年联邦最高法院判的“得克萨斯州诉怀特案”。当时得州想退出联邦,最高法院直接给出结论:各州加入联邦后,就成了“永久成员”,想单方面退出根本不算数,所有脱离联邦的行为都是违宪的。 这份判决可不是随便说说,早在内战时期,南方11个州就是因为想独立才打了起来,林肯政府直接出兵平叛,理由就是“联邦必须统一”。那场打了4年的战争,死了60多万人,说到底就是用流血的代价证明:想从美国分出去,门都没有。 那现实里加州真能靠投票独立吗?答案从法律到实践都是“不可能”。加州宪法第一条就明明白白写着“加州是美利坚合众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想改这个规定可不是选民签个名就行。 按照加州法律,这种涉及“州和联邦关系”的改动属于“宪法重大修订”,必须先经过州议会三分之二议员同意,再由全州选民过半通过,光靠民间请愿根本启动不了。 这些年加州确实有过几次“独立运动”,比如2025年初有人发起请愿,想在2028年选票上加个独立公投选项,但最后要么是签名不够没达标,要么直接被州法院裁定“违宪”打了回去。 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早就说过,这种独立公投从法律上就站不住脚,根本不可能合法举行。 高志凯教授的反问之所以戳中要害,就是因为它揭了美国的“双重标准”:一边说各州有自主权,一边又用宪法、判例、历史把独立的路全堵死。 不管是联邦最高法院的铁规矩,还是内战留下的教训,再到加州自己的法律限制,层层关卡都说明——加州人民根本没有单方面投票独立的权利。 这也难怪美国嘉宾答不上来,毕竟事实就摆在这里,再怎么辩解也绕不开法律和历史的硬杠杠。美国不会让加州独立,又有何道理反对我们完成统一呢?
就这一句“加州人民有没有权投票独立”,直接火了! 近期,高志凯教授在BBC的辩论
疏星淡月念情长
2025-10-08 1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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