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这波操作,与其说是“自作主张”,不如说是对规则的漠视——储户存在银行的钱,本质上是双方的契约关系,银行拿着“担保”当借口就擅自扣划,还超额执行,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越权”,而是触碰了金融服务的底线。 康某存的35万是给儿子结婚的救命钱,银行一声不吭就清零,换谁都得急疯。担保的20万债务和存款是两码事,就算要追偿,也得走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执行,银行哪来的权力直接动储户账户?更离谱的是超额扣了15万,这已经超出了债务本身,说白了就是把储户的钱当成了可以随意支配的“抵押品”,完全没把“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基本原则当回事。 法院判银行退钱还得赔利息,其实是在明确一个道理:银行不是执法机关,不能替法院“做主”。储户把钱交给银行,图的是安全和信任,要是连自己的账户都保不住,今天能以“担保”为由扣钱,明天是不是就能随便找个理由动别人的存款?这种操作一旦开了头,损害的是整个金融体系的公信力。 说到底,银行的底气不该来自对储户账户的“控制权”,而该来自对规则的敬畏。就像律师说的,发现财产线索可以找法院,但绝不能自己上手“抢”。这事儿也给所有储户提了个醒:遇到银行违规操作,该较真就得较真,毕竟保护自己的存款安全,既是权利,也是对规则的维护。
我哥嫂在银行6年,真心奉劝大家一句话!他们说如果手里有十万以上资金的人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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