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一下“负面情绪”这个事儿。就是“挑动负面情绪”这个说法。现在网上有一些言论、叙事的确是有问题的,是让正常人无法接受的。但依我看,这应该是违规违法,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形。比如侵犯个人隐私等公民合法权益,比如造假,造谣,诬陷,比如侮辱谩骂,比如歪曲事实,比如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比如随意给人扣帽子、定罪名…… 这些东西的确是需要重视的,需要整治和打击的。不过,这也是依法依规整治和打击的事儿,它本身既是环境治理的需要,更是依法治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必须。你造谣诬陷,那就按造谣诬陷的相关法规来办…… 法律条文很具体,各种规定、纪律条文实际上也很清楚,很详细。要针对付网上一些不正常的、违法乱纪的东西,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那“挑起负面情绪”这个怎么说呢?他怎么来定性,又怎么处理呢?定性和处理的依据——是不是我们的宪法、法律……呢? 除了法律法规,我们现在还有一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也应该是我们这个社会衡量对与错、好与坏……的一个重要的标尺。 那么,“挑动负面情绪”这个是不是要比较明确和具体地界定其性质和范围?
再说一下“负面情绪”这个事儿。就是“挑动负面情绪”这个说法。现在网上有一些言论、
阿岔侃历史
2025-10-12 14: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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