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男子为了赚钱养家,常年在外务工,20多岁的年轻妻子独自守家,却和当初婚礼上的伴郎看对了眼,2人光明正大同居,对外宣称是两口子,还生下一子,甚至大张旗鼓为孩子办满月宴,对于这些,男子一直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就在2人以为小日子能一直这样过下去时,一件事还是让他们露了馅。 老程为了养家,常年在外地工地上干活,他年轻的妻子何某则留在了老家。 哪曾想,这一出门挣钱,家里直接变了天。 2019年底,老程和何某低调办了喜事,领了红本本。婚礼上,老程请来自己的好兄弟郑某某当伴郎。 到了2020年,老程又出门务工,家里就剩下何某一个人守着,偶尔会和郑某某走动。 日子一长,何某和郑某某的关系就变了味。更离谱的是,他俩居然对外公开以“两口子”的身份过起了日子,这让街坊邻居都以为他俩是正经夫妻。 郑某某呢,明明知道何某是有老公的人,可他还是选择了和她一起生活。 这种不清不楚的日子过了两年多,到了2022年12月,一个男婴降生了,而这孩子正是何某和郑某某生的。 医院里,何某生孩子的时候,郑某某更是以“丈夫”的身份,大模大样地在那些需要家属签字的同意书、委托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操作,更是坐实了他俩对外夫妻关系的身份。 孩子出生后两个月,也就是2023年2月,何某和郑某某更是毫不避讳地在一家饭店,热热闹闹地给孩子办了个满月宴。 何某这边的亲戚来了,郑某某的老父亲也来了,大家推杯换盏,场面看着挺喜庆。不知道内情的,还真以为这是一家三口的喜事。 孩子出生后,一直跟着何某生活,吃的穿的用的,所有开销都由郑某某负担。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郑某某自己先栽了。 2023年3月,他因为犯非法狩猎罪,被判了十个月的有期徒刑,被关进了监狱。 这一进去,他和何某这种不正当的关系,自然也就断了。 公安机关介入后,他们俩的关系也露馅了,何某和郑某某倒老老实实地交代了他们之间发生的所有事情。包括以夫妻名义同居,包括生孩子,包括办满月宴。 老程这边呢,得知这件事后也是难以置信,好兄弟和自己老婆搞一起去了,还同居生了娃,这事搁谁身上都受不了。 后来这案子到了法院,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何某于2019年12月与程某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合法存续。自2020年起,何某在明知自己已婚的情况下,与郑某某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这种行为突破了法律对“一夫一妻”制度的保护,构成“事实重婚”。 郑某某作为婚礼伴郎,明知何某与程某的婚姻关系,仍选择与何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承担孩子生活费用,构成“明知故犯”的重婚共犯。 法官的看法也很明确,认为何某和郑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必须得依法处理。 检察院在起诉时也说了几点关键情况:第一,何某和郑某某都认罪认罚,态度比较好;第二,他俩都是主动投案,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考虑;第三,何某以前没犯过事,是初犯;但郑某某不一样,他有犯罪前科;第四,考虑到他俩的家庭情况,特别是孩子还小需要抚养。 综合这些,检察院建议给何某判一年有期徒刑,但可以缓刑,并给郑某某判十个月有期徒刑,也可以试试缓刑。 在法庭上,何某和郑某某都表示认罪认罚,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都没意见。他们请的律师也对事实和罪名没异议,同意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尤其是希望法院能同意给他俩判缓刑。 法院最终怎么判的呢?法官们根据查明的所有事实,结合法律和人情,做出了决定。 首先是何某,法院认可她认罪认罚、主动自首的情节。更关键的是,她生的那个孩子年纪太小,现在跟着她生活,需要母亲照顾。社区矫正机构那边也同意接收她进行社区矫正。 所以,法院采纳了检察院和律师的意见,同意给她缓刑。最后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 也就是说,只要在两年缓刑考验期内表现良好,遵守规定,就不用真的去坐那一年的牢了。 郑某某这边,法院也认可他认罪认罚、主动自首的情节,同意对他从宽处罚,但是,法院强调了关键的两点:第一,郑某某以前就犯过事,有前科;第二,社区矫正机构经过评估,不同意接收他进行社区矫正。 这就意味着,对他适用缓刑的条件不具备了,所以,法院拒绝了检察院和律师关于给他缓刑的建议。 最后,法院判郑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陕西商洛,男子为了赚钱养家,常年在外务工,20多岁的年轻妻子独自守家,却和当初婚
运良说是非
2025-10-12 21: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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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95
不编能死,就不信双方父母是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