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柞水县,一年轻女子趁丈夫外出打工,与当初的伴郎私会,并生下一子。后女子高调与

雷雷说趣 2025-10-13 16:59:39

陕西柞水县,一年轻女子趁丈夫外出打工,与当初的伴郎私会,并生下一子。后女子高调与伴郎给孩子办了满月酒,直到伴郎因非法狩猎罪入狱才结束了不正当关系。然而女子和伴郎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一系列举动竟给他们和孩子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来源:纵览新闻,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 据悉,20多岁的女子何某与丈夫程某在2019年12月19日举行婚礼仪式时,未婚男子郑某作为伴郎参加了这场婚礼。 然而婚后不久,程某便外出打工了,何某独自在家生活。令人没想到的是,自2020年开始,何某便与郑某同居在了一起。2个月后,何某怀上了郑某的孩子。 也就是说,从何某结婚到与郑某同居生活,仅有半个月不到的时间。 之后,何某的产检都是由郑某陪同,直到2022年12月,何某生下了儿子,也是郑某以父亲的身份在出生证明上签了字。 在2023年2月份,何某与郑某公开为儿子办了满月宴,双方的亲属都到场进行了祝福。 据何某表示,儿子自从出生后,所有的费用都是郑某承担,满月宴也是郑某掏钱办的,就连何某的日常开销也是郑某负责的。 2023年3月份,郑某因非法狩猎罪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10个月,至此何某才和郑某分开,儿子由何某一人抚养。 虽然程某看起来并未尽到一个丈夫的职责,但他与何某才是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所以他的合法权益就受法律的保护。 何某在婚内与郑某同居生子,甚至公开以夫妻名义为孩子办了满月宴,该行为已经构成事实婚姻,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后警方以何某、郑某涉嫌重婚罪对二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提起公诉。 有不少人认为,按照规定重婚罪的定义,不是必须以结婚为条件的吗?郑某又没有结婚,应该只处罚何某才对。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实,“重婚”的定义不仅代表已经领证结婚后又和他人领证结婚的,还代表着事实重婚。 虽然现在事实重婚在民法上是不认可了,但在刑法上仍然认可。 对于事实重婚,只需要满足长期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可。 本案中,何某在怀孕期间以及分娩期间,都是由郑某陪伴照顾,且郑某以丈夫以及父亲的身份签署了一些文件。 此外,何某与郑某的孩子满月后,二人还公开办了满月酒,甚至宴请了双方的亲属。 从这两点来来看,何某与郑某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而郑某作为伴郎,是知道何某已经结婚的事实的,可他仍选择与何某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因此,何某与郑某都构成重婚罪。 最终,法院判决何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郑某有期徒刑10个月。 对于法院的判决,有人质疑为何何某会有缓刑,而郑某却没有? 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院认为,何某在接受公安的传唤后,主动到案自首,且对自己的行为认罪认罚,又是初犯,所以才给了她缓刑的机会。 此外,如果何某与郑某一起被判了实刑,那就没人照顾年幼的孩子了,所以经过社区矫正机构的同意,何某获得了缓刑的机会。 郑某因为之前犯了非法狩猎罪,属于有前科人员,加上社区矫正机构不同意郑某的矫正意见,所以郑某的罪行虽轻,但不符合缓刑的机会。 最后,有部分网友会认为,既然何某的婚姻不幸福,为什么不能有追求新的生活的权利? 其实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前提是还单身着。如果何某认为婚姻不幸,大可以选择离婚后在与郑某一起,这就没人说三道四了。 可何某却选择了与法律规定抗衡,破坏了公共秩序,做出了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那是不能容忍的。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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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磅礴

大气磅礴

4
2025-10-13 21:13

它是怎么做到心安理得花丈夫打工的血汗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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