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男子何某酗酒后殴打妻子小玲,并打电话挑衅其大舅子凌某:“我又打了你妹,

深度程磊 2025-10-16 14:20:32

广东惠州,男子何某酗酒后殴打妻子小玲,并打电话挑衅其大舅子凌某:“我又打了你妹,有种你来呀!”一句挑衅彻底点燃了怒火。凌某愤而持刀赴约,双方在街头厮打,最终何某被连捅数刀身亡。一桩起于家暴的恩怨,演变成了命案。一审法院判凌某无期徒刑,但二审却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理由引发广泛关注。 据悉,何某与小玲婚后感情不睦。何某性格暴躁,酒后常因琐事殴打妻子,多次惊动警方。小玲的 哥哥凌某早已看不下去。一次争执中,他与何某大打出手,被警方以“互殴”处理,两人均被拘留。 出狱后,何某非但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那天夜里,他醉醺醺回家,看到小玲玩手机,便拳脚相加。打完后,他还拨通了凌某的电话挑衅,语气中带着恶意:“我又教训了你妹,你能怎样?” 凌某当时已被行政处罚过,本想息事宁人,但这通电话让他彻底失去理智。他抄起家中的水果刀骑车出门,直奔约定地点。而何某也带着菜刀赶来。夜色中,两人挥刀相向,厮打声惊动了附近居民。凌某在混乱中连捅何某腹部、背部数刀。小玲赶到时哭喊:“别打了,会出人命的!”凌某这才停手,随后拨打110报警,并配合警方投案。 何某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审法院认为,凌某主观上并无杀人故意,其行为性质属于故意伤害致死。虽然案发起因是何某的挑衅与家暴,但凌某的行为已远远超出防卫必要限度,系报复性行为。最终,一审判决凌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凌某不服,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保护妹妹免受家暴威胁,属于防卫过当,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案件的焦点就在于:凌某的行为,究竟是防卫过当,还是报复性伤害?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定性虽无误,但量刑偏重。何某长期家暴、屡教不改,甚至在警方警告后仍多次施暴,严重违反《反家庭暴力法》。他不仅实施身体侵害,还以挑衅电话的方式引诱矛盾升级,这种行为本身具有重大过错。 同时,凌某案发后主动报警、配合调查、认罪认罚,并取得了何某家属的谅解。综合上述因素,二审法院认为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最终,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维持民事赔偿5.4万元。 从法律上讲,凌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不法侵害行为在案发时已经结束。何某对小玲的暴力已停止,之后的冲突属于双方“约架”,是新的独立行为。但从情理角度看,何某的长期家暴与挑衅,成为悲剧的导火索,二审法院在量刑上体现了“被害人有过错”的从轻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防卫过当”与“互殴”往往界限模糊。凌某是在侵害结束后出于愤怒持刀报复,属于私力救济,不具备防卫正当性。 不过,《刑法》第13条也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二审法院的改判也体现出“法理情”的平衡——既惩治暴力,又不忽视挑衅与家暴的前因。 从社会意义上讲,这起案件是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首先,它揭示了家暴的连锁危害。家庭暴力不仅摧毁亲密关系,更可能让亲属陷入二次暴力与违法泥潭。其次,它警示人们:法律不鼓励私力复仇。情绪化的报复只会制造新的悲剧,让原本的受害者变成加害人。 其实,小玲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规定,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者接近、威胁或骚扰。若何某在第一次家暴后就被依法限制接触,这场命案或许根本不会发生。遗憾的是,许多受害者仍对“家丑不可外扬”抱有心理顾虑,错过了最佳保护时机。 此外,《民法典》第1043条也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尊重、互相扶助,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行为不仅侵犯人身权,更可能引发刑事责任。 客观来说,如果小玲提早用法律捍卫自身的权益,而非继续纵容家暴,那么事情也不会发展到现在的地步。何某因暴力与挑衅丧命,凌某因冲动坐牢,而小玲则失去了丈夫与自由的哥哥,成为最大的受害者。这场家庭矛盾没有任何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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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1xxx82

用户11xxx82

74
2025-10-16 18:32

杀一儆百,大哥好样的

良學 回复 10-17 03:30
简直没把女方娘家人放在眼里,死有余辜!

定制灯饰批发零售

定制灯饰批发零售

49
2025-10-16 22:51

这个妹妹有这个保护神大哥真是幸福,这个妹夫就是一愚蠢的畜牲,该死!大哥应该缓刑才是正义的体现,社会才有未来!

良學 回复 10-17 03:29
是的,大老婆,挑衅娘家人,反了天了,死有余辜!

用户98xxx37

用户98xxx37

30
2025-10-16 21:22

他抄起家中的水果刀骑车出门,直奔约定地点。而何某也带着菜刀赶来。夜色中,两人挥刀相向,厮打声惊动了附近居民。凌某在混乱中连捅何某腹部、背部数刀。从事情的经过来看,只能是双方约架,何来故意伤害?法官连互殴、故意伤害和防卫行为都不能区分,如何判案?

良學 回复 10-17 03:23
他这样做不止侮辱了妻子,更侮辱了女方家族,不可饶恕,死有余辜!

良學 回复 10-17 03:28
应该算互殴,死了算球!

草原归我

草原归我

21
2025-10-16 23:12

應該判無罪,對於喜歡家暴的人都該死。

大炮

大炮

17
2025-10-16 23:13

应该报警,取证,离婚……为一个醉酒佬这样不值得……

糖粒子 回复 10-17 02:49
对于这种人报警已经没用了,事件中的妹妹太危险了

苍生事 回复 10-17 04:43
最后死的可能是他的妹妹

强哥

强哥

12
2025-10-16 22:42

大哥是好样的,但是方法不对,离婚最好。

良學 回复 10-17 03:25
死了才是最好的,把妻子打了还当面侮辱女方家族,不杀他娘家怎么抬头做人?

longou 回复 10-17 04:06
离婚,对于进过监狱的惯犯来说最后倒下的就是妹妹

老强巴

老强巴

10
2025-10-17 01:08

替天行道何罪之有

西方失败

西方失败

7
2025-10-16 23:09

想死的人阎王也拦不住的,天狂有雨,人狂火葬场的火正旺

由里洒

由里洒

7
2025-10-17 03:39

凌某应当被认定为制止不法侵害,因为这种侵害并未终止,只要何某回到家就会继续。凌某妹妹如果提出离婚,那其妹受伤害可能更大或至死,唯一能制止何某继续伤害其妹的手段只有将其消灭,故而更没有防卫过当一说。

娃哈哈哈动世界

娃哈哈哈动世界

7
2025-10-16 23:32

找死,欺负凌家没人

最爱小芒果

最爱小芒果

7
2025-10-17 02:16

并没有结束啊,如果他不死,家暴还会继续

夜游神

夜游神

5
2025-10-17 02:09

说小玲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问谁去保护?谁廿四小时去保护?那施暴者会自觉尊守你那令条不施暴?会的话就不会刚放出来就又施暴了!对于这种人喝了酒就施暴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就算那女的和他离了婚 谁又保证他会不会在一次喝了酒之后又找那女的报复施暴或杀害呢?所以滩上这种人只要不死 那女的迟早都会死于他手!那什么令又怎么来保护她!

糖粒子 回复 10-17 02:51
说得非常有理,这种男人就是该死,留到踩死几根草

用户10xxx90

用户10xxx90

4
2025-10-17 04:11

遇到小玲这种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小玲把它丈夫杀死,可以算正当防卫。一点错都没有。

ABC

ABC

3
2025-10-17 04:17

这个大哥[点赞][点赞][点赞]

不凡

不凡

3
2025-10-17 03:52

这种人渣死了才好。为民除害的大舅子应该无罪释放

苍生事

苍生事

3
2025-10-17 04:43

15年还是重了!希望日后减刑

阿迪达斯

阿迪达斯

2
2025-10-17 03:11

两个男人都崩溃了。一死一坐牢!这个女人为什么不早点离,现在把哥哥都搭上了

꧁꧁老夫子带你浪꧂꧂

꧁꧁老夫子带你浪꧂꧂

2
2025-10-17 03:02

97年四年级时候,村里有一姐弟俩父母双亡,弟弟30岁左右,暴脾气好吃懒做偶尔发神经打姐姐,姐姐一心照顾他没有出嫁。弟弟经常出去溜达,回来没有吃的就把姐姐打得遍体鳞伤。打的次数多了实在忍受不了,镇上找了个光棍教训弟弟,半夜把弟弟打的直喊救命,邻居听到都不敢吭声,最后光棍用火钳插死了弟弟。没多久光棍就被抓了,好像坐了3年牢就出来了。

神级癫老

神级癫老

2
2025-10-17 04:23

这句话一出口,居然零防备

用户10xxx51

用户10xxx51

1
2025-10-17 00:17

可恨又可惜!

霸道总裁

霸道总裁

2025-10-17 04:54

什么打了人在前约架在后,打了电话还电话挑衅,难道边打人边挑衅吗,应该无罪释放

深度程磊

深度程磊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