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的领导们显得糊涂,不明事理,还不如多数普通人。这样的学校误人子弟。 竟然“深表遗憾和歉意”,向谁?难道对一条对师生有威胁的狗表达歉意?对社会?可是多数网友都支持保安。 “处置不当”之说也荒唐,谁敢保证处置过程中不出任何意外?校长亲自处置可以确保不被咬或者狗不会伤亡?恐怕只有保安不作为才能做到不出任何意外。 流浪狗的处置本来就是一件困难的事,它往往反应快、有攻击性、携带病毒细菌和寄生虫,不好处置。 保安冒险而上,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勇敢担当啊。 庄志明律师说得对: 保安做的错不错?从情理方面,为了保护学生的安全,对危险源的流浪狗进行清除,没有错误; 从法律层面,保安就是保护安全的,消除流浪狗是其职责所在。其行为也是民法典所要求的“安全保障义务”,如保安未及时消除流浪狗,学校可能承担安全保障疏忽的责任; 从可行性角度,保安除了将狗打死没有别的办法,如果不将狗打死,狗就会报复保安,狗是有一定记忆力的,只要有打击,就必须打死,没有别的选择。打狗没有什么当不当的问题。 如非要说有“不当”,那就是保安应该将狗捕捉起来送到校长家里,让校长好好表现表现。 无论如何,作为学校理所应当把师生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而不是优先顾及“不良后果”!
新余学院的领导们显得糊涂,不明事理,还不如多数普通人。这样的学校误人子弟。 竟
天马踏飞鸟过
2025-10-17 15: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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