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我手机号咋成别人的了!”黑龙江哈尔滨,王先生对着手机屏幕急得直跳脚,十年前

芹姐说法 2025-10-17 20:07:46

“啥?我手机号咋成别人的了!”黑龙江哈尔滨,王先生对着手机屏幕急得直跳脚,十年前他可是花五六十万用姐姐名字买了个尾号99999的“豹子号”手机号。这十多年,这号就像他身份的标签,走到哪都倍儿有面儿。可这好好的,咋就突然出幺蛾子了? 王先生是个生意人,平时出门谈生意,这尾号99999的手机号一亮出来,对方都得高看几眼。 他自个儿也觉得倍儿有排面,把这号当成宝似的,平时不管是联系客户,还是和朋友唠嗑,这号就没掉过链子。 那天,王先生正跟一个重要客户谈合作呢,手机突然“罢工”了,验证码收不到,电话也打不出去,这合作可咋谈啊? 王先生急得满头大汗,客户还在那等着回复呢? 他赶紧跟客户道了个歉,说先暂停一下,自己得去处理个急事。 客户虽然有点不高兴,但也理解可能是出了啥意外情况,王先生顾不上那么多,拔腿就往营业厅跑。 一路上,他心里直犯嘀咕,这手机咋就突然不好使了呢?难道是手机坏了? 到了营业厅,王先生跟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 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捣鼓了一会,然后跟王先生说:您这手机号,已经过户到一女子名下了。 王先生一听,啥?过户?自己咋一点都不知道呢? 王先生赶紧追问:这到底咋回事?我根本就没办过过户手续! 工作人员也是一头雾水,说会帮忙调查一下。 这时候,过来一个女子,说自己就是那个新户主,还说是花了几十万买的这个号。 王先生和那女子大眼瞪小眼,互相都不认识。 王先生说:你这号咋来的?我用了十多年,你说买走就买走了? 女子也一脸委屈:我也是花钱买的,我也不知道咋回事。 王先生觉得这事太丢人了,自己堂堂一个生意人,手机号居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这以后还咋在圈子里混? 而且,这手机号绑定了自己好多重要的信息,万一被人利用了,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可咋办? 营业厅的工作人员看王先生这么生气,赶紧出来打圆场,说私自过户是违法的,肯定不是他们员工干的,还跟王先生道了歉。 王先生说:你们必须给我调查清楚,不然我跟你们没完! 工作人员也有点慌了,赶紧说会全力调查,有了结果一定第一时间告诉王先生。 你说这手机号,咋就平白无故被过户了呢?这背后到底藏着啥秘密?是利益驱使,还是有人故意使坏?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1,营业厅或相关人员在未得到王先生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办理过户,触犯了什么法律?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王先生作为手机号的实际使用者,对手机号享有相应的权益,未经其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分其手机号。 营业厅或相关人员私自将王先生手机号过户给他人,显然违背了王先生的真实意愿,侵犯了王先生的财产权益。 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若该过户行为导致王先生遭受损失,相关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从行政处罚角度,如果营业厅员工存在违规操作,违反了通信行业的相关管理规定,通信管理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2,对于那位声称花几十万买该手机号的女子,她买被私自过户的手机号,是否合法有效? 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该女子,买的手机号是通过非正常途径,在未得到原用户王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完成的过户,这种交易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所以该购买行为应属无效。 女子不能基于这种无效的购买行为取得手机号的合法所有权。如果女子明知该手机号存在权属纠纷仍进行购买,还可能需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3,营业厅若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营业厅作为手机号的办理和管理机构,有义务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手机号过户等业务按照正规流程进行。 若营业厅不能证明自身在这次私自过户事件中没有过错,比如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是外部人员违规操作且自身已尽到合理管理义务。 营业厅就需要对王先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赔偿王先生因手机号被过户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因业务中断导致的合作损失等。 4,目前营业厅正在调查,若最终调查出是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导致此次事件,内部人员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从刑法角度,若内部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私自过户手机号获取不正当利益,数额较大,可能构成盗窃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从单位内部管理角度,营业厅也会依据自身规章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分,如辞退、扣除奖金等。 这事肯定没那么简单,要是营业厅真调查不出来,王先生该咋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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