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行政诉讼法修正实施10周年的典型案例:重庆一路口右转后突

万万青年 2025-10-19 22:09:59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行政诉讼法修正实施10周年的典型案例:重庆一路口右转后突然出现禁入标志导致5814起违章。 在重庆纂江区一丁字路口,右转方向没有任何禁止标志或提示,然而车辆只要右转开30米左右,就会发现道路左侧和地面上突然出现“禁止驶入”标志线。此时,驾驶员是进退两难,前进是“逆行”肯定被抓拍,后退更不可能。无论怎么选,都会被抓拍。 自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该路段因这种情况抓拍违章5814次,违规司机被罚200元扣3分,平均每天约8位司机中招,堪称“创收”标杆。 受害司机大多来自外地或新手,收到罚单都自认倒霉了。唯有一位秦姓司机,提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直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二审再战,终于迎来正义曙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交通标志设置不合格,撤销了处罚决定。 庭审期间,警方称标志设置符合国家标准,但是符合标准不代表合理,这明显是故意设计的“创收”陷阱。这么多人,如此高频繁违规,交通部门难道没察觉吗? 法院判决生效后,有关部门已在丁字路口提前50米处增设了禁行提示牌,右转车道地面增加了注意观察的提示。 那之前被罚的5000多名驾驶员,是不是也应该把处罚消除,退还罚款。对于“陷阱式执法”,相关部门应该被追究责任,道路执法是为了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安全,不是罚款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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