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 8 套房,给非亲生女儿最多,三个儿子不认可,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近日, 河南安阳,8旬老人去世,女儿拿出遗嘱和生前录的视频显示,父亲要把8套房子给非亲生的小女儿3套。而3个哥哥却质疑小妹动机。女儿:“我十几的时候被爸抱养,生病这几年,我从广东回来照顾,哥哥都没看过,我去年才知道自己非亲生,除了这份遗嘱,还有一个补充遗嘱,如果哥哥们不同意方案一3套房,方案二4套半的房子都是我的。我不愿意闹这么僵。”据记者了解,除了房子,3个哥哥和小妹之间还有100万的存款纠纷。 喂,你听这东西!有一位老人死后,遗下8间房屋。好家伙,那不是一个小数目!可分房时呀,令人格外吃惊,非亲生女儿分得最多,这下子可气走了3个儿子,压根儿不承认这个分配结果。那么,如何用法律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 咱要明白呀,长辈们对于他们的房产那是有着十足的处置权。只要当时老人头脑明白,所立遗嘱合乎法律要求,无论在形式和事实上没有问题,那么这份遗嘱就成立了。如果老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很多房子送给非亲生女儿的话,也许呀,就是这个女孩平日照顾老人的那种体贴的感觉。在老人们旁边忙得前呼后拥,端着茶水,对老人们格外呵护与陪伴,老人们心生感激之情,方才这样分得。 如果老人们没有立下遗嘱,他们必须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法定继承顺序中,儿童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一般应均分。然而,实际的状况并不完全相同。如果这位非亲生的女儿对老人承担了额外的赡养责任,那么在分配遗产时,给予她更多的份额也是完全合乎情理的,这就是法律鼓励好赡养老人这一行为。 三儿子内心不服,认为有失公允。但是如果遗嘱没有问题的话,那么法律当然要尊重长辈们的心意呀。如果没遗嘱的话,就要看这个非亲生女儿照顾长辈时,是否真尽心了。孩子们如果认为分配不尽合理,拿证据出来走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呗。 你看,法律不仅注重公平公正,而且尊重所有人的意志。这件事也让大伙儿警醒了一下,养老不要只考虑财产问题,真正付出情感、细心呵护是关键。你周围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