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一名男子跟自己的妻子发生了剧烈的争吵,男子情绪暴怒,吵不过妻子,就拎起屋内的行李箱出气,直接将行李箱一个抛物线丢出了窗外。“砰砰~”两声,就听到剧烈声响,循声望去,一台私家车被行李箱砸的稀巴烂。当时车主刘先生正在车旁的餐馆吃早饭,亲眼看到自己的爱车被砸毁,内心真的是心疼不已。 潇湘晨报·晨视频10月22日报道了这则新闻。车主刘先生看到眼前的场景,真真的愣了有五分钟,半晌才想起来赶紧报警。经过一番调查,这位高空抛物的嫌疑人徐某很快就被抓捕归案。 一大早,一处小区内就传来争吵的声音。小区内有一对夫妻,因为生活琐事,直接开吵。眼见自己根本吵不过妻子,丈夫徐某,直接就准备对着家里的物品出气。 当时看到家里桌子台面上,还有不少碗筷,徐某直接就抓起来往地上砸去。而这一砸,还是没有减轻内心的火气,看到家里客厅放置了一个行李箱,徐某直接就抱起了行李箱往楼下砸去。 当时就听到一声巨响,但是生气着的夫妻俩,都没有往楼下看,而是自顾自回到自己房间里堵气去了。 再看看楼下。刘先生在早晨7点钟左右,开车来到这处小区附近吃早饭,车子停到线内之后,刘先生就在店里享用早餐。 正享用着早点呢,突然,门外传来了一声巨响。就在自己的见证下,一个巨物猛然的砸向了自己的爱车。 手里的包子顿时就不香了,刘先生赶紧跑出门外查看,好家伙,自己的车辆被天上掉下来的一个行李箱给砸中了。 再看看自己的爱车,简直是惨不忍睹——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是完全被砸碎了,碎片散落了一地。车子前面中控台,也被箱子也砸的凹陷变形。引擎盖更加不用说,连带板子一起,全部凹陷、飞出。 总之,刘先生初步看了自己的爱车,损失非常惨重,几乎是达到了报废的程度。刘先生感慨道:“幸亏这个行李箱没有砸中人啊,不然这后果,想想都害怕!” 刘先生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工作人员来了之后,火速展开调查。先是现场摸排,确定行李箱的掉落轨迹,然后调取监控,现场走访。最后,基本上就可以锁定到是哪家住户了。 走进徐某家里,徐某神色慌张,一开始并不敢直接面对工作人员,回答问题也是畏畏缩缩。在反复确定之后,徐某才将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徐某称,因为吵架,所以想要发泄情绪,如此才犯下了如此错事。目前,徐某已经被工作人员给带回调查,接下来会对其采取强制刑事惩处。 1.徐某高空抛物,丢下的行李箱将刘先生的车辆几乎砸毁,徐某需要赔偿刘先生的全部损失吗? 是否需要赔偿全部损失,第一要看刘先生是否违规停车;第二要看维修金额是否高于实际损失价值。通常来说,徐某需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坠落,导致财物损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无法证明无过错担责,主观上存在故意行为,应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本案中的受害人刘先生,高空抛物实在是无妄之灾,而徐某对于自己过错也供认不讳,面对刘先生的车辆损失,他需要作出基本的民事赔偿。 而从案中可知,刘先生并不存在违规停车的情况,再者,根据刘先生提供的车辆维修费用等证据,徐某则需依照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2.高空抛物,这等危险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呢? 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处抛掷物品造成较为严重的情形,行为人会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会被处以罚金。 根据徐某的所作所为,根据事实造成的后果,会按照损失的严重程度来给徐某判定刑罚。本案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可能还会判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高空抛物的危害非常之大,尤其是砸中路人,后果难以想象,因此切勿以身试法。特别是故意高空抛物的行为,涉嫌威胁公共安全,此举必定要面临刑事判罚。 看完此案,大家对徐某的行为也感到非常愤怒呢?欢迎前往评论区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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