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米投诉下架了!昨天写了一篇微头条,内容大致是说:一小米购车用户因为su7ultra碳纤维车盖的事向法院起诉,要求小米退预付款,之后苏州中院驳回了小米的管辖权异议,就此事我想小米没考虑退预付款,可能是出于怕开了先河,有人有样学样,会起了不好的头,此外可能就是怕一旦败诉,会成为被攻击的黑点;然后我想小米造车延续了手机营销的成功经验,导致了汽车宣传因用语未足够谨慎出现了漏洞,从而导致了舆论反噬;最后总结说作为任何一家企业而言,都要以技术为核心,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产品质量,才能走得更长远,不会落人口实。这篇内容到中午的时候,阅读量破了10万。等我吃完饭,打开手机内容看不到了,一看小米是被小米投诉了。 我觉得内容本身是客观公正的,但为什么被小米投诉了呢,冤不冤呢,说冤也冤,冤的是我内容不偏不倚,没有杜撰与乱说;不冤的是,我开头用了“败诉”两个字,这对法律文件解读出现了不严谨,不应该用败诉,而应该说将管辖权异议申请失败了,再就是配图里面我应该截原主晒出的裁定书出具的图,而不应该用加了文字的网图,这都是不严谨,引起了一些误解。 以下括号内容为小米举报我的微头条内容描述:(该内容为民事裁定,并非民事判决, 内容中所述的“一审胜诉”为不实信 该裁定内容实际情况为基层人 息。 民法院驳回我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后,我方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 诉,中级法院出具该裁定,认定维持 基层法院驳回的正当性,确定了案件 审理的归属法院,但案件本身尚未开 不存在任何的一审判决,更不存 在‘一审胜诉’。”) 个人觉得这描述没问题,也算是给我普了法。经过这件事,我告诫自己以后在用词用字上一定要谨慎些,否则容易被诟病,也友情提醒大家,文字有时候不能随意,说者无心,可能听者有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