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河南濮阳一起四人喝酒一人死亡的案子,判得还挺有意思。2023年1月,张某和其他三人在火锅店吃饭喝酒,孟某某、段某某先后离开。之后饭店老板听到包间有吵闹声和杯子摔碎声,发现张某后脑流血。醉酒的张某和杨某离开饭店,杨某没告知张某家属其位置还关机,第二天张某被发现失血过多死亡。 法院判先行离开的两人无责,段某某没喝酒先离开,孟某某虽喝了但没劝酒,因身体不适离开,他们没法预见后续风险。而杨某没尽到同饮者照顾义务,担55%责任,赔52万多。看来一起喝酒,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很重要啊。
最近看到河南濮阳一起四人喝酒一人死亡的案子,判得还挺有意思。2023年1月,张某
佩里
2025-10-24 08: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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