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67岁大妈再婚20多年,最近两年,丈夫患上癌症,大妈出钱出力,为丈夫治病,照顾丈夫直到去世,大妈出钱,给他办了后事,谁知老头刚刚下葬,继子女立刻回来赶大妈走,他们把大妈的铺盖扔大街上,又打开冰箱,把肉菜粮食扔 fen堆上,房子一天不让住,地也一天不让种,大妈委屈大哭: 老头走了,就给我留了这个房子和十几亩地,老头女婿跳了出来,说出事情真相,令人难以接受!
张女士嫁给二婚丈夫时,丈夫家里,还有个老 公 公。
张女士勤劳贤惠,照顾 公 公,伺候丈夫,公 公 年纪大了,她为公 公 养老送终。
谁知最近两年,丈夫患上了癌症,张女士出钱出力,给他看病,日日夜夜在他病床前照顾。
今年1月,丈夫去世,张女士嚎啕大哭,她和丈夫虽然是二婚,可结婚已经20多年,俩人之间,早就成了亲人。
她自己掏钱,为丈夫办了后事,后事办完,她回到了家中。
家中空空荡荡,到处都是丈夫的回忆,张女士正在悲伤,突然继子女回来,立刻要撵她走。
原来二婚丈夫有一儿一女,他们都在外地生活,儿子脑溢血严重,躺在床上,不能自理,
丈夫生前,儿子没见回来,女儿女婿偶尔来上一次。
丈夫生病,女儿女婿给了2000块钱,其他一切费用,全是张大妈出。
谁知老头刚刚下葬,女儿女婿和儿媳妇就上门了,他们把大妈的铺盖卷和衣服用品,一股脑就往大街上一扔。
他们还不甘心,又在屋里头翻箱倒柜,他们拉开冰箱,菜肉粮食,全都扔到fen堆上面。
他们扔完之后,把大门一锁,扬长而去,房子一天都不让再住,十几亩地也不让再种。
大妈委屈,二婚20多年,丈夫在世时不见继子女们回来,丈夫去世,他们立刻跳了出来!
大妈女儿赶来,看到母亲落得如此下场,她气愤难当,立刻请来记者,希望能有个讲理的地方。
张大妈告诉记者,20年前,她才嫁给丈夫,到他家时,屋子就住了丈夫和老公公。
张大妈收拾好了屋子,尽心尽力的照顾着老人,一直到老人去世,张女士尽到了儿媳的责任。
谁知到了后来,二婚丈夫又患了癌症,他生病期间,全靠张女士跑前跑后。
可是丈夫的身体还每况愈下,终有一天,他还是离开了人世。
他的孩子,生前不来尽孝,丈夫刚走,他们就来争家产。
张女士的女儿为母亲不平: 我妈嫁到他家,他儿子定居内蒙,一年回来一次。
他闺女定居陕西,三四年都不回来一次。
他们家的老爷爷,躺在床上,是我妈给他养老送终。
我们家在这里,大家相处都十分的友好,继父得了癌症,我妈守在旁边,不分昼夜的对他照顾。
继父走了,留下这个房子,我妈住不住都行,我们也没想争过,我妈有地方住,并不是非要住在这个房子。
我妈再婚,我也把继父当做亲生父亲,他家的地我们也不需要种。
只是我妈一辈子在农村生活,她还是有种地的想法,想再种两年而已。
他们家的子女意思就是,房子一天不能住,地也一天不能种,他们要立刻收回。
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们突然回来,一声不吭,就把老太太的东西扔到大街上。
女儿气愤难当: 你哪怕通知我一声也行,就这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妈赶走!
张女士的亲戚赶来,也是被气的不行: 她就是搁你家当个几十年的保姆,你也不能立刻就撵她走吧?
记者一听,立刻联系了张女士丈夫的女婿,可对方声称,老人去世前曾经口头说过,要把十几亩地出租,租金补贴给他儿子。
女婿还说,张女士和二婚丈夫,压根就没领结婚证!
张女士立刻反对,这是胡说!如果我没领结婚证,户 口 咋能落到这里?只是时间长了,结婚 证早就丢了。
女婿又说,没证就去相关部门查!
女婿告诉记者,他们本来已经和张女士说好,让张女士再种一年他们家的地。
谁知到了时间,他们来收地时,张大妈反悔,又不肯交出地了。
张大妈承认,是有这么说过,可是说完之后,她突然感觉,自己太亏了。
自己在这个家里,照顾丈夫和他父亲20年之久,要是走了,就两手空空,20年的付出啥也没有落着,所以她才不肯走了。
张女士丈夫儿媳告诉记者,原本他们打算,如果张女士要住房子,那就让她住着。
但是张女士要求,房子她也要住,地她也要种着,是她把矛盾升级了!
所以我们才决定,啥都不给她分,房子和地跟她没任何关系!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安排为他们做协调工作,希望张女士能得到很好的安置。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张女士与丈夫结婚20多年,即使结婚 证丢失,如果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她就属于合法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
如果查明,张女士对丈夫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而继子女如果没有对父亲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如果张女士在再婚后取得了丈夫家土地的承包权,即使丈夫去世,在承包期内,继子女也不能剥夺她的土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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