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30日)台湾陆委会表示: “大陆可能进一步将‘惩独名单’通报国际刑警组织,发出“全球红色通缉令”进行全球追捕。 还不忘提醒沈伯洋,在外出差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是在友中亲中的国家更要小心,他们互签有引渡条约,大陆未来有可能会使用这些方法。 这哪是“提醒安全”?分明是给“台独”分子当“保护伞”!沈伯洋建“台独”组织、向青少年兜售分裂思想,早被大陆立案侦查,台陆委会不谴责反而支招避罚,这包庇嘴脸也太难看了。 他们嘴上喊着怕“迫害”,其实心里比谁都清楚,大陆惩治“台独”有明确法律依据,从《反分裂国家法》到专门的惩治意见,每一步都师出有名 。这哪是“长臂管辖”,不过是在自家领土内追责,就像抓其他地区的罪犯一样合理。 台陆委会越帮腔,越暴露他们勾连分裂势力的本质。真以为躲到国外就安全了?法律的网早等着呢。 说到底,这就是“台独”分子的心虚表演。你们觉得这种帮着分裂分子逃责的行径,台湾民众真能接受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