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把我女儿拖到车尾部继续殴打,把她的衣服下身都扒光了,内裤也没了,打得孩子受

若淇 2025-11-01 00:41:31

“他就把我女儿拖到车尾部继续殴打,把她的衣服下身都扒光了,内裤也没了,打得孩子受不了……” 曹某父亲哽咽的描述,光听着就让人揪心。就因为和闺蜜吃了顿饭,妻子竟遭到丈夫持刀逼问、一路拳打脚踢,换谁都只剩恐惧和求生欲。 她开车逃跑明明是绝境中的自保,一审却认定“意图甩下车”,忽略了她早已被打得意识混乱。最高法早有案例,受暴妇女反抗致施暴人死亡都能认定“情节较轻”,更何况她只是想逃。 家暴从不是家庭纠纷,是赤裸裸的暴力伤害。施暴者自己爬引擎盖把自己置于危险,凭什么让受害者扛11年刑责?法律该是受暴者的后盾,而不是让她们在绝望中更寒心。 你觉得这种绝境中的逃跑该算犯罪吗?面对家暴,受害者的自保边界该如何界定?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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