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一男子将货车停在路边,走进一家面馆吃饭,半小时后,他启动车辆,准备掉头

王哥说世情 2025-11-01 18:41:33

山东济南,一男子将货车停在路边,走进一家面馆吃饭,半小时后,他启动车辆,准备掉头离开,前方突然出现其他车辆,男子立刻踩刹车,谁知刹车失灵,追尾到另一辆车上,男子下车检查,发现刹车气管被扎带紧紧捆住,男子报警,警方调出监控,发现另一个男子,爬上货车连接台,在刹车气管处忙活了1分钟,警方发现,附近有个汽修店,立刻将老板控制住,老板悲剧了。 张先生开大货车,他奔波了一天,到了下午,他感到腹中饿了,往旁边一看,刚好有一家兰州拉面。 张先生立刻找个个位置,将车稳稳的停下,他并没有观察四周,自顾自的走进了面馆。 张先生心想,吃面最多半个小时,面馆就在跟前,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 谁知他吃完面后,前后不过半小时的时间,他付完钱后,立刻回到了大货车跟前。 他着急赶路,接单揽货,可不能耽搁,必须按照时间规定,给客人把货及时送到。 他启动车辆,慢慢的往外掉头,货车很大,掉头时需要格外的小心翼翼。 他掉头时,不停的观察,突然发现有一辆车在货车前面出现。 自己的车大,对方的车小,张先生立刻就踩刹车,希望能及时的避开车辆。 谁知张先生发现,刹车踩下,但车辆根本就没停下,也没有任何的减速,控制不住的往前冲去。 他赶忙往旁边躲去,谁知车头往路边一冲,砰的一声,货车追尾另一辆车。 那辆车本来停靠在路边,如果刹车正常,根本就不可能撞上,张先生慌了,明明吃饭前停车时,车辆刹车还是好的。 他跳下货车,立刻坚持自己的车辆,这一看不要紧,张先生直接就被惊呆了。 原来,货车上的刹车气管上,竟然绑了条扎带,那扎带把气管捆绑的紧紧的,怪不得刹车系统不管用了。 张先生朝周围看看,他与人无冤无仇,不过就是在这里路过而已,如果不是腹中饥饿,他可能就直接走了。 张先生立刻报警,这可不是什么小事,万一出了人身事故,那可就是天大的事情。 警方立刻赶来,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警方又在四周看看,发现张先生停车的地方,有一家汽车修理店。 民警们一想,有人能把大货车刹车气管绑住,这人肯定对车辆十分的熟悉,一般人哪里会知道车辆上的配件都在哪里安装,都是什么用途。 张先生也是一脸蒙圈,他就是个开大车的司机,路过这里,就是到面馆吃了碗拉面。 他不曾惹事,也没和谁结仇吵架,怎么会有人在自己车上做手脚,人命关天,他也不明白原因所在。 警方调取了附近的视频,视频里显示,晚上8:44分,有一个男子慢慢靠近了张先生的车辆。 只见他迅速爬到了货车的连接台处,那个地方正是刹车气管的位置所在。 男子左右张望,看见没人注意,他在连接处待了1分钟多点,然后他迅速离开。 之后,他不放心,离开仅仅2分多钟,他又反回,在大货车旁观察。 警方立刻锁定了修车店老板李某,经过调查,果然是李某用扎带绑住了张先生大货车的刹车气管。 原来,李某在这里开汽车修理店,做的就是来往车辆的生意。 他的修车店就在路旁,张先生路过时,压根就么注意到汽修店,他自顾自下车直奔面馆。 李某正在店里忙活,等他抬头一看,一辆大货车挡在修车店的前方。 李某当时就不愿意了,大货车往这一停,刚好挡住了自己的大门,这样一来,就会影响自己的生意。 他很生气,心里嘟囔,是谁这么不长眼要停别人家店跟前。 可是他一看,货车上没人,大概是司机下车吃饭去了。 李某一想,今天非给你点教训悄悄,于是他拿了根扎带,凭着自己修车的经验,很快就找到刹车气管。 他爬上连接台处,三下两下就把刹车气管捆绑住,这样一来,货车就没办法再启动。 李某绑完之后,洋洋得意回到了店里,他就等着司机一会来找他,他会好好对司机进行一顿指责教训。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张先生吃完饭后,着急赶路,直接启动车辆,刚想要掉头开走。 谁知那一瞬间,前面出现了一辆车,张先生急忙踩刹车,这才追尾到旁边的车辆。 李某傻眼了,因为一时的赌气,他闯了大祸,李某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刑法》第116条规定: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某作为汽修店老板,明知刹车系统对车辆安全行驶的重要姓,仍故意用扎带捆扎货车刹车气管。 其行为足以使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虽然此次事故未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但已符合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故意捆绑货车的刹车气管,导致张先生货车在启动后发生刹车失灵,追尾了其他的车辆,造成了他人的财产损失,因此,应该由李某承担货车追尾的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关注 @王哥说法 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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