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半夜出现各种怪声,经查看楼上楼下都没住人,男子请了专业监测机构,谜底即将揭晓。 浙江杭州,王先生住5楼,因为噪音,和6楼租户闹得不可开交,6楼租户赌气搬走。然而,王先生每晚依然能听到有小孩来回跑,和重物砸墙的怪动静,更奇怪的是,他走到哪,这个动静就跟到哪。 王先生吓坏了,多次报警,让警方和物业反复确认楼上到底有没有人住,经查看,楼上楼下都没住人。这时,王先生回想起楼上邻居搬走前的一句话,不禁心里发毛… 王先生住在公寓5楼,他近来被一件怪事所困扰,这件事,几乎影响到了他全家人的正常休息,和身体健康。 原来,从去年开始,每到晚上七八点钟,他家的天花板上,就会传来类似锤子敲击重物的沉闷声响。 这种声音断断续续,时常持续到深夜,甚至到凌晨,让王先生和家人难以入睡。 王先生不堪其扰,他上楼和6楼业主沟通。 6楼住的是租客,他客气地说明来意,但对方坚决否认自家制造了任何噪音。 多次沟通却毫无改变,王先生无可奈何,之后的日子,那种敲击声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夜深人静时显得格外刺耳。 王先生考虑到邻里关系,选择了一再忍耐。 去年元旦前一天晚上,王先生计划第二天带孩子外出,本想早点休息,却被噪音彻底激怒。 他再次敲开6楼的门,这次他的语气不再客气,说了些难听的话。 没想到,租客的态度更为强硬,还抛下一句话:就算我搬走,你照样还会听到声音,你信不信? 今年2月,6楼的租客果然搬离了,房东也没在往外租。房子就空置下来。 王先生满以为,一家人总算可以睡个好觉了,但乞巧的事情发生了。 先前那种有规律的敲击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杂乱的生活噪音。 有时像是小孩跑动的脚步声,有时是物品掉落,或重物砸地的咚咚声。 王先生既困惑又不安,楼上明明无人居住,这些声音从哪儿冒出来的? 他惊恐的联系了物业,还报了警,民警和物业一同上门检查,确认6楼房内空无一人,也没有任何有人活动的迹象。 也就是说,6楼确认没有住人。面对这个结果,王先生自己也有些动摇。 可是,每到夜晚,那些莫名的响声再度出现时,他又确信绝非幻觉。 王先生突然记起来,6楼租户搬走前说过:就算我搬走,你照样还会听到声音,你信不信? 那会不会是之前的租客,留下了某种能播放录音的电子设备,故意制造噪音? 王先生尝试通过微信,联系到之前的租客,但没说几句,双方就发生了争执,随后他被对方拉黑。 走投无路之下,王先生寻求媒体的帮助。 记者介入后,联系到了6楼的业主,业主感到十分委屈,为了5楼的王先生,自家房子长期空着,都不敢往外租了。 可还是屡次被王先生投诉和报警,自己也烦不胜烦,他认为,王先生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为了彻底查明真相,可王先生也冤的慌,他自费请来了一家专业的检测公司。 在记者在场的情况下,检测人员,使用专业仪器对王先生家的天花板,进行了全面探测。 当检查到朝北的小房间时,仪器发出了异常信号。 检测人员表示,需要到6楼相应位置,进行进一步检测才能确定信号源。 记者随即联系6楼业主,希望配合检测。 业主表示,他人不在杭州,但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可以由王先生报警。 然后他会联系前租客,3方一同在场进行核查。如果确实发现问题,责任方必须负责。 如果查无实证,则希望媒体能澄清事实,还他清白,王先生同意了这个方案。 目前,王先生仍在与业主协调具体的检测时间,事件的真相,有待最终揭晓。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如何看待此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 违反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无论楼上是否有人居住,只要存在故意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即触犯法律。 若前租客已搬走,但留下设备制造噪音,可通过技术检测锁定证据,追究其责任。 《民法典》第288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即使房屋空置,6楼业主作为产权人,仍需确保不侵害相邻权。 若前租客遗留设备导致噪音,业主需配合调查并承担连带责任。 王先生已委托检测公司发现异常信号,需进一步进入6楼检测以锁定噪音源。 若检测结果指向人为操作,可直接作为法律证据。 若噪音确由前租客故意制造,租客需承担主要责任;若业主未妥善检查房屋导致设备遗留,也需承担管理疏忽责任。 法律保护公民的安静权,但需以证据为支撑,理性维权是关键。 对此你怎么看?



用户65xxx00
幻听
胖驴文文
五楼做多了亏心事,半夜遇鬼了[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