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男子婚内出轨后,欺骗情人说妻子不孕不育,孩子是抱养的,然后伪造了离婚证

雷雷说趣 2025-11-11 17:17:25

江苏苏州,男子婚内出轨后,欺骗情人说妻子不孕不育,孩子是抱养的,然后伪造了离婚证明与情人结了婚。谁知男子与情人结婚后,再次出轨一名女子,最终男子因重婚罪被判处1年3个月有期徒刑。但男子的情人认为这样的惩罚力度不够,而且男子答应给240万元赔偿的,却只给了2万元。(来源:长江云新闻) 2009年,离异带娃的刘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某单位任职的男子陈某。陈某比刘女士大了整整10岁,但正是因为陈某的成熟加贴心,迅速俘获了刘女士的芳心。 在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后,陈某经常会陪伴刘女士的儿子玩耍,还能包出堪比餐馆水准的馄饨,更是把刘女士的父母照顾得无微不至。刘女士当时感到十分的幸福,憧憬着与陈某结婚的日子将有多么美好。 据刘女士所述,陈某自称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但因为前妻不孕不育,所以抱养了一个孩子,之后就离婚了。由于心疼陈某,所以刘女士在与陈某登记结婚后,为其生了个儿子。 可是在儿子出生后,陈某完全就变了一个人,他在南京工作,只有周末会去趟苏州照顾刘女士,但也不是每个周末都去。 2012年,刘女士不慎扭伤了脚踝,她让陈某回家照顾,但陈某却找各种理由推辞,这让刘女士心酸无比。期间,家中频繁出现无声来电,刘女士怀疑陈某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 其实刘女士的直觉是正确的,陈某在外面和一位邹姓女子勾搭上了,二人还同居了一段时间。 与此同时,刘女士无意中发现了陈某其实并未和前妻钱某离婚,陈某是私刻了公章,伪造了离婚证明后,与刘女士登记结婚的。 因此,刘女士实名举报了陈某,但都被陈某的领导给游说放弃了。不过,陈某还是被开除了党籍。 期间,陈某跪在刘女士面前,求得了刘女士的原谅。而陈某又以净身出户为代价,与钱某真的离了婚。 然而刘女士放过陈某后,陈某并没有遵守诺言,他和钱某离婚不分家,这让刘女士感到无比失望,于是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认定,以及追究陈某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在婚内伪造离婚证明与刘女士结婚,该行为应属无效,故认定了刘女士与陈某的婚姻无效。 至于重婚罪,刘女士是向法院提起的是刑事自诉,但因为陈某的辩护律师明确表示,如果陈某被定罪的话,那赔偿肯定就拿不到了。考虑到有孩子要养,刘女士选择了撤诉。 经法院调解,陈某承诺给刘女士240万元的补偿,其中包含了孩子的抚养费,但是陈某陆陆续续只给了2万元。后来陈某辞职了,刘女士申请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却查不到陈某的财产了。 2024年3月份,刘女士忍无可忍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陈某婚内伪造离婚证明与刘女士结婚生子,该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可是刘女士认为法院的判决太轻了,而且陈某还私刻公章、伪造了离婚证明,这难道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陈某私刻公章伪造离婚证明,且已经欺骗民政部门拿到了结婚证,这说明陈某的犯罪行为成立。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是行为犯罪,即只要实施了该行为,即可按照犯罪处理。 因此,陈某还应当面临伪造公章罪的刑事处罚。 此外,陈某在法院的调解下,承诺会给刘女士240万元的补偿。如果陈某名下的确没有钱,那到不至于被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责,但如果陈某故意净身出户而逃避财产被执行的,那应当对陈某予以刑罚。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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