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一93岁白发老人被亲儿子连抽耳光,还被拽住头发按在地上辱骂。老人哭喊哀求后,儿子虽然未再动手,但对倒在地上的老人却不管不顾,还能安静坐下吃饭。后经了解,老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被这儿子殴打了。(来源:凤凰网安徽) 此事发生在11月10日下午,当时93岁的陈某因和儿子杨某为琐事发生了几句争执,竟被儿子杨某连扇多个耳光,甚至还被拽住头发撕扯,疼得陈某大喊大叫。 陈某被打后想要离开这个家,可当她准备从厨房那离开时,杨某却一下子追了上去,揪住陈某稀疏的白发,用力将她按倒在地,一边嘴里骂骂咧咧,一边拳脚相加。 陈某摔倒在地上后,没有力气再爬起来,只能躺着痛苦地哭喊。陈某的女儿从监控视频中看到这一幕后,非常地无奈,也非常地痛心。 陈某的女儿表示,杨某已经多次殴打母亲,但母亲不敢报警。陈某的女儿也曾劝过杨某,可杨某根本不听。 这次在看到母亲被打得如此凄惨,陈某的女儿忍不住报了警。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将杨某抓获归案,并且安顿好了老人陈某。 有不少人认为,杨某的这种恶行应当予以判刑。 那杨某是否会受到刑事处罚呢? 从视频以及陈某女儿的描述来看,杨某已经不止一次殴打母亲了。这个情况从法律上来讲,就属于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对于家暴行为,要根据其严重程度以及受害者的伤情等综合来判断处罚方式。 对于家暴情节较轻的,一般不会基于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对施暴者予以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 对于家暴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260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述规定中的“情节恶劣”,指的是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对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实施虐待,或长期虐待屡教不改的行为。 很显然,杨某就是这种情况,他已经多次殴打母亲陈某,而陈某已经93岁高龄,身子骨脆弱,完全经不起这么虐待。 因此,杨某的行为可谓极为恶劣,应当予以刑事处罚。 而且陈某还有女儿,完全没必要对杨某网开一面了,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陈某可以跟着女儿一起生活。同时,鉴于杨某的恶行,我们认为应当剥夺杨某的监护权。 最后,百善孝为先,母亲将孩子们养育成人,孩子们长大后应当孝顺母亲,就算母亲年龄大了有时候的确会做出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事,或者发生点口角,可那毕竟是母亲。作为儿子,再怎么心里不爽,也不能动手打母亲啊。 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就连动物都知道要孝顺母亲,那作为一个人,怎么能做出如此连动物都不如的事呢?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江苏常州,一93岁白发老人被亲儿子连抽耳光,还被拽住头发按在地上辱骂。老人哭喊哀
雷雷说趣
2025-11-12 00:20:43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