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朋友散步,偶然发现贴在一个移动信号塔下边的一张告知书,让人有些许感慨: 这是一个催缴使用费的告知书,但是感觉到霸气,感觉到无视法律。 第一,这是一个国家的通信设备,是受法律保护的设施,怎么能说断电就断电呢? 第二,发布告知的不是执法机关,而是一个村委会,是不具备这样的断电权限的。 第三,如果有经济纠纷,应当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协商调解,或者通过法律渠道起诉维权 ,这样单方面采取的武断措施有点地头蛇,黑社会的做派。 评一句: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建立起健全的,完善的,高度自觉的法治社会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