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一71岁大妈,23年前承包了360亩地,种了3万棵手指粗的杨树,

周周不是粥粥 2025-11-13 08:32:34

黑龙江齐齐哈尔,一71岁大妈,23年前承包了360亩地,种了3万棵手指粗的杨树,树长到粗20到40厘米了,大妈决定砍了卖钱,却被告知杨树被纳入保护区不能砍,补偿也一分钱也没有。大妈嚎啕大哭:我精心护林23年,就这么白辛苦了吗?我到哪里说理去? 2002年春天,王桂菊响应富海镇政府的动员,在承包的360亩土地上种下了数万棵杨树苗。当时树苗只有手指粗细,她一年年补种、除草、施肥,守着这片林子过了23个春秋。 眼看着杨树长到胸径二三十厘米,进入了最佳采伐期,王桂菊的女儿张丽去年去申请采伐证,却收到一纸《林木采伐申请答复书》。答复书明确写道,这片林地位于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根据相关规定禁止采伐。 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早在2010年就已划定,但直到2024年她们申请采伐时,才被告知这一情况。二十三年的心血投入,等来的却是一道采伐禁令。 王桂菊老人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当年明明是响应号召造林绿化,如今树木成材却变得“砍不得、卖不掉、没补偿”。她患有双侧股骨头坏死等多种疾病,走路需要拐杖,二十多年来除了因大水倒伏卖过几万元,这片林地几乎没有产生任何经济效益。 当地林业部门表示,王桂菊的林地属于“三北”工程造林地,不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而对于林地划入保护区的补偿问题,齐齐哈尔市林草局回应称,“根据现行有效政策及历史文件,未发现针对该保护区林地划入的补偿规定”。 然而,2002年王桂菊与村委会签订的《造林承包合同》有约定:“如遇国家政策和法律调整须收回承包土地时,应按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这份白纸黑字的合同,成了她现在唯一的指望。 当地政府曾提出通过“林权互换”的方式解决,即用村集体林权互换张丽的部分林权。但这一方案“基本无可操作性”,因为树木的粗细、年份、面积都难以公平匹配。 造林承包合同即将在2027年4月30日到期,王桂菊老人已年过七旬。二十三年守护换来的是一片“绿色牢笼”,她期待能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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