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洁阿姨让狗狗出去,好方便打扫卫生,结果被主人辞退了。保洁阿姨满是委屈:我只是让它出去,没别的意思,怎么就不让我做了呀?主人则表示:你让它出去没问题,可是你凶它呀! 女子一个人生活有点孤单,所以养了这条边牧小欢欢。小欢欢特别聪明,会察言观色。女子高兴的时候,它飞奔过来一起分享;不开心的时候,它会过来安慰女子。 因此,女子早已把小欢欢当成自己的家人,从来不会对它大声说话,完全像对待小孩子一样呵护着。 正因为这样,女子空闲时间都陪着小欢欢,很少打扫卫生,家里比较乱。 女子的经济条件还可以,所以每次都找保洁阿姨来打扫,这样自己既省事,家里也比自己打扫得更干净。 不过这次保洁阿姨来打扫时,女子出门了。她怕小欢欢不适应,就查看了监控,发现保洁阿姨居然在凶小欢欢,心里非常不满,赶紧联系了保洁阿姨。 保洁阿姨解释说,小欢欢跟着我打扫不方便,所以我就让它出去。还辩解称,我也养狗狗,知道怎么善待它们,我没有凶它。 但监控里显示,保洁阿姨态度很不好。小欢欢比较亲近人,保洁阿姨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保洁阿姨进卧室的时候它也跟着进去了。 保洁阿姨想快点打扫完离开,可小欢欢跟在后面打扰她的进度,她就很不满。 她大声呵斥:出去,出去!对于小欢欢来说,它听得懂,夹着尾巴就出去了。 结果小欢欢又想进去,保洁阿姨又严厉吼道:不许进来!小欢欢就趴在门口。 小欢欢又想迈进去的时候,保洁阿姨又来了一句:别进来! 这种语气声音有点大,没一点温度,倒像教育即将犯错的孩子那样制止对方。 保洁阿姨觉得自己的语气很正常:我是来打扫卫生的,肯定要按时把主人的房子打扫干净,一切扰乱我工作的,都该排除。 可女子考虑的点不在这:或许你稍微打扫不干净都没关系,但你得对我的小欢欢友好啊! 保洁阿姨再次给女子道歉: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我只是觉得不方便做家务,才让它出去的。 女子知道保洁阿姨没明白自己的意思,她以为女子是看到她让小欢欢出去,其实是看到她凶小欢欢了。 如果温和地让小欢欢出去,那没关系,都能理解;但你凶小欢欢,性质就不一样了。 最后,保洁阿姨也不接受:我也养狗狗,我知道怎么善待它们,我真的没有粗暴对待小欢欢。 还称:我这么大老远跑过来,你不至于因为我让它出去,就辞退我吧? 但女子心意已决,生怕小欢欢再受委屈。因为小欢欢非常聪明,谁喜欢它、谁不喜欢它,它一目了然。如果再让保洁阿姨来家里干活,小欢欢可能会变得敏感不适。 最后,保洁阿姨被辞退了,她特别不解:为什么我只是平常地让小欢欢出去,想好好工作都不行? 其实就像网友说的,两个人所处的位置不一样,关注的点也不一样。 保洁阿姨的职责是搞卫生,她是个相当负责任的人,眼里只有工作,没有其他。 而对女子来说,小欢欢是自己的家人,你对它态度粗鲁,会直接刺痛她,显然她不愿意再录用保洁阿姨了。 其实本质上,大家都没有错,只是考虑的角度不一样。这种情况其实可以提前沟通:女子应该告诉保洁阿姨,小欢欢对自己很重要,一定要善待它。 这样保洁阿姨心里就有分寸,肯定不会那么粗鲁,也能避免这样的矛盾发生。 1、主人以“对小欢欢语气生硬”为由开除保洁阿姨,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从法律上看是合法的。非全日制用工本身就允许双方随时终止合作,不用找特定理由,也不用给补偿,哪怕只是因为对宠物语气生硬,主人终止用工也符合规定。 2、 被解雇后,能要求结算当天工资和路费吗?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本事件中,工资肯定要结!哪怕被解雇,主人也得按保洁阿姨实际干的时间算当天工资,不能拖欠。至于路费,法律没规定主人必须给,除非之前双方说好要报,否则没法强制要求。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哈尔滨日报,2025年11月13日报道。文中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