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空关于发布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特发布川航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一、适用范围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一)在2025年11月15日14:00(含)之前使用876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包括里程兑免客票);(二)旅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日本进出港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三)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二、变更及退票规则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变更、退票手续:(一)变更1.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 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2.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二)退票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