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反杀案再爆猛料!被告女儿的话,戳破了最扎心的问题 山西反杀案又出关键信息!被告女儿一句话让人揪心:“我们五次报警,警察都没来!要是早有人调解,哪会走到这步?” 更气人的是,原告妹妹只喊着自家哥哥受害,让被告改说法,却绝口不提自家先打人、砸人车窗的事。被告女儿忍不住反问:“难道有钱就能为所欲为,不管普通人死活?” 其实这案子里,谁是“赢家”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原告方是否愿意正视自己的过错,而非一味纠缠。要是当初报警能被重视,要是原告家不仗着势力嚣张,悲剧本可避免。你觉得,“五次报警无人管”这个细节,会不会是案件反转的关键?

尕尕
死的那几个人,首先是纵狗咬伤11岁儿童,然后团伙作案私闯民宅,进入受害人家里。。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倭寇都可以觉得自己无罪了。。
用户10xxx00 回复 11-16 07:27
都特么被黑社会追到家里打自己都要死了,还不能动手正当防卫了???
dengchang123456 回复 11-16 07:27
这是死者亲戚
光年
最主要的是原告家纠集了一批人到被告家里 一堆人欺负人家 人家反抗杀了原告 这明显是正当防卫呀
天空之舞之打工游历全球袍哥人家绝拉稀摆带 回复 11-16 06:21
重点在于5次报警
老姜 回复 11-16 05:42
正当防卫
用户13xxx89
些人面相不善。
用户10xxx40 回复 11-16 04:54
就这面相,绝非好饼
用户92xxx61 回复 用户10xxx40 11-16 06:45
点赞
谷之风
私闯民宅 格杀勿论
老姜 回复 11-16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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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17
这面相 克夫
方天画戟的爷爷 回复 11-16 06:16
克哥!
放牛娃 回复 11-16 07:13
把黑社会写在脸上
可有可无的影子
相由心生,境随心转。
用户95xxx32
不说别的,就说主观恶意,是狗先咬人,还是人先打狗,是死者先强闯别家,还是死者被邀请去的,现在的法不讲原因,只讲后果的吗
用户12xxx62 回复 11-16 06:00
无论是狗先咬人还是人先打狗,只是一条纠结多人私闯民宅这一条就够了
玛尼 回复 11-16 07:14
但好像你已经在下结论了,你就说一大群人闯进别人家打人,被反杀是不是活该吧?
老姜
纯正当防卫!
YQY
这位死者看着挺凶
山雨欲来花满楼 回复 11-16 07:06
这是死鬼的妹妹
江湖夜雨十年灯2025 回复 山雨欲来花满楼 11-16 07:13
这是个预测
星河长老
咬人的狗难道不该摔死吗?打狗看主人,人家孩子没招惹它,它咬人不该挨揍吗?
用户10xxx82 回复 11-16 06:51
咬人的老虎都要打死,何况是狗
11不舍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用户10xxx70
提级审理吧,有猫腻。
用户10xxx18
团伙作案,应该是黑社会性质
用户10xxx74
那么多人擅闯入私宅进行打砸,报警多长时间到的,希望警方进行公布。
开局一只碗
养狗的坏人多。
lian 回复 11-16 06:50
最讨厌走在街上牵着狗的男男女女,看到这些狗得远见远闪,怕被咬!
用户10xxx89
正当防卫
rlj
暴徒必须全部重判,赔偿申家一切损失
用户10xxx49
你看这女的面相、谁会说她是个好人!
东方红日
魑魅魍魉
鸿影
死者一方看样子都成村霸级别了,应该是横行霸道惯了。
yangjing
申家,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正当防卫!
白日做梦
就是正当防卫!!!
用户61xxx60
上门挑衅,私闯民宅,格杀勿论!老百姓的房子风雨可以进,外人不得进,如果在自己家里都没有安全,在哪里有安全?在美国你上门挑衅试试,直接打死活该!
绿色
不是实名制吗?应该报警后,马上打电电话给闯入者,若不听警察劝告继续打砸,后果自负
明天会更好.
会不会是因情而设的局?
光年 回复 11-16 05:23
你给设个局 看看?电视剧看多了吧
朋友
现在不是有反转了吗,被捅死的致命伤不是被告的刀导致的,看来死者是被他们自己人给嘎的
东莞常阳电子刘朝阳
正当防卫
用户10xxx26
黑窝
啥也不是
为非作歹惯了,死了正好[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59
这个图片上的娘们儿真凶!
longou
9人兴师动众上门是来讲道理的?尼玛是来用拳头讲的好吧!!!
用户30xxx86
私闯民宅就该打死!
寒冰
相由心生
大老虎
如果真的面对围殴,本能反应是拿刀乱捅,而不是逮住一个连捅9刀,主观意识明明是想致人于死地,法院应该判故意杀人,最低也是防卫过当,不信看判决结果!
123 回复 11-16 07:23
咋滴。一群人围殴你你还手还得一人打一下?连着打两下就违法了?
用户66xxx46 回复 11-16 07:22
兄弟没打过群架,混战时任何靠近的人都会被揍,倒下不反抗的人除外。
更改名字
被告应该是私闯民宅的那帮人。为啥反过来了。在美国你私闯民宅就是把你9个人全杀了也不会负法律责任。
用户10xxx38
支持正当防卫,打死活该
用户10xxx22
跟它私闯民宅的人是什么孤朋狗友!
用户10xxx96
死的那几个人,首先是纵狗咬伤11岁儿童,然后团伙作案私闯民宅,进入受害人家里。。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小日本都可以觉得自己无罪了。
用户15xxx16
这面相历害
用户10xxx34
以后谁还敢报警!
用户10xxx23
不管在怎么说,你带着人,砸窗,砸门,进人家,这就是威胁人家生命安全,活该
l'M双子座
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银啊
铁川
如果这都不是自卫,那还何来“自卫”?
用户10xxx76
注意假新闻
Vinson
帽子:咋还把我扯出来了[???]
自由的风
这照片上的到底是谁啊?一会死者妹妹的,一会被告女儿的
用户10xxx11
面相非善类
敏事慎言
都不是善茬
用户10xxx92
这个防卫者不仅正当而是向恶出击的英雄。法要为正当防卫者壮胆。恶势力害怕。
用户62xxx44
实际上刑法中是有无限防卫条款的,但是行凶的定义模糊。但是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用户62xxx56
以前都黑漂亮国,漂亮国有一点好,私闯名宅房主可以击毙来人!
专治斑秃
妥妥的正当防卫。
人在心空
欺负老实人的下场,没有团灭就不错了
青云
看面相不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