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述】中方为何罕见地重提《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在当前有何重要意义? 11月21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就中日关系和台湾问题表态,拒不撤回此前争议言论。中国驻日大使馆随后援引《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发出警告。中国罕见提及《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很明显,这是在向日本发出极为严厉的法律和历史警告。 所谓“敌国条款”是指《联合国宪章》中的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赋予反法西斯同盟国为防止二战“轴心国”死灰复燃而先发制人采取军事行动的“例外权限”。其中,第53条明确规定,如战败国“重新走上侵略道路”或者出现这样的可能性威胁,有关地区组织或反法西斯盟国可不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直接采取军事行动;第107条则确认,对敌国的一切战时和战后处置,如军事占领和战争审判,在国际法上完全有效,不受《联合国宪章》限制。 简而言之,“敌国条款”的核心意义在于从国际法层面,允许对战败国,也就是德、日、意及其附属国的再次军事冒险进行无需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直接打击。二战以来,“敌国条款”虽从未触发,但一直作为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石和重要威慑存在。 此次中国重提“敌国条款”,有多重考量,而其根本目的是对日本放出极为严厉的警告。 首先,日本太疯狂了,不仅发布干涉中国内政的言论,而且称“台湾有事”,日本将出动自卫队干预,因而,中国重新启动该条款,是为了对日本发出极为严厉的警告,这意味着,如果日本敢采取疯狂行动,那么,打出自卫反击,甚至控制日本本土等,皆是有国际法依据,不必经过联合国会议通过便可以动手。当地时间11月21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致函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如日方胆敢武力介入台海局势,将构成侵略行为,中方将坚决行使《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赋予的自卫权,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当然,中国援引“敌国条款”是为自己的潜在的反制行动奠定法理基础,表明中方绝不容忍任何挑战核心利益的侵略企图。 其次,日本近期右翼保守派势力很活跃,不仅高市早苗发布涉台的疯狂言论,自民党副首领麻生太郎也明确表示,如果台湾有事,导致“日本存立”危机,日本自卫队不会袖手旁观,日自卫队已经做好了维护台海现状,保卫日本安全利益的准备。这表明,日本国内军国主义有死灰复燃之事,高市早苗等日本右翼保守强硬派代表,已经暴露出军国主义的野心,试图通过“修宪”,扩张日本军力,解绑自卫队束缚,来实行对外军事干涉的目的,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倾向。中国重提“敌国条款”就是在提醒日本和国际社会,日本迄今为止对二战侵略罪行并没有进行彻底清算,右翼保守势力屡屡否定历史、美化战犯言行,如果日本继续疯狂行动,将等同于戴上了“二战战败国胆敢再战”的帽子,这等于触动了“敌国条款”,中国有能力也有责任以实际行动捍卫战后国际秩序和规则。 再次,在高市早苗发布激进言论之后,据日媒分析,高市早苗的民调支持率不降反升,这意味着,由于近几年受日本右翼保守派宣称和舆论的影响,不明真相,受强硬派蛊惑的日本民众增加了,中方不仅有必要在道义层面强调,日本违反了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样的明确承诺,并通过重提“敌国条款”,表明当前的中日矛盾并非只是某种简单的地缘争执或外交摩擦,而是日本单方面对于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与否定,让更多日本民众清楚真相,不再被蛊惑。中方将议题从双边矛盾提升到了国际法与战后秩序的高度。在此框架下,中方以历史事实和国际法规范为支撑,表明,中方不是情绪化的态度表达,而是坚持在法律层面上捍卫战后和平秩序,维护中方的合法权利,阻止战争悲剧再现,以维护和平稳定的局势。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严肃态度和坚定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