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耍流氓的代价!”广东,30岁男子让一名18岁女模特帮忙拍摄写真,期间,让女模特垫钱开房,在帮女模特量体时,又趁机揩油,不仅如此,事后,还以不满意为由,不愿意支付报酬。女模特不愿意了,先是报警,在男子被拘留10日后,又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男子赔礼道歉,并支付拍摄写真的报酬、费用,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法院这样判! 据悉,18岁女子黄某系一名女模特。 2024年12月4日,30岁男子陈某找到黄某,让黄某帮自己拍几张婚纱写真照,并表示给黄某700元报酬。 黄某欣然答应,随后便打车前往约定地点。 而等黄某到了约定地点后,陈某让黄某先垫钱开个房间在房间里等自己。 黄某当时也没多想便开了个房间,在房间里等陈某。 过了一会儿,陈某到达房间,便表示需要对黄某量体。 怎料,陈某在给黄某量体过程中,起了坏心思,不仅要求黄某脱下内衣和裙子,以测量领围为由要求黄某跪在自己的面前,期间还多次以不满意、指导姿势为由,趁机触摸黄某的胸部、腰部、肚子、后背和腿部,甚至两次亲吻黄某的嘴部。 黄某被吓得直哭,而后提出离开,但是陈某起初并没有放过黄某,又数次不顾黄某的反抗触摸黄某的身体,并威胁黄某不许告诉别人后,才放黄某离开。 黄某匆匆离开后,要求陈某支付拍摄写真的相应报酬及相应垫付费用,而后见陈某拒不支付。于是将自己的经历告诉给家人并和家人一起去报警。 报警后,黄某讲述了上述经过,警方找到陈某,陈某只承认两次趁着黄某不注意亲了黄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虽然陈某只承认两次趁着黄某不注意亲了黄某,但是该行为也已经构成猥亵,因而警方随后对陈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 黄某在陈某被处罚后,又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陈某赔礼道歉并支付拍摄写真的报酬、费用,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 面对黄某的控诉,陈某未应诉、答辩,亦未提交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虽然陈某未到庭,亦未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但是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判决。 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这样判! 法院指出,《民法典》第998条规定: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认为,陈某多次对黄某作出猥亵行为,对黄某造成严重影响,故黄某主张陈某向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理据充分,予以支持。 指出,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认为,至于黄某主张的本人及陪同家属因处理前述猥亵行为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黄某提交了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交易详情、收据、交易流水明细清单等证据予以证实,陈某未提出异议,酌情认定陈某向黄某赔付2000元。 关于黄某主张的赔礼道歉诉请,陈某的猥亵行为对黄某的人格权益造成严重影响,结合本案涉及猥亵的案情并不适宜公开,且黄某明确其本意是要求陈某在庭审向其道歉,故本院依法判令陈某向黄某口头道歉,并以信件的方式向黄某书面道歉。 关于黄某主张的拍摄写真的相应报酬700元及垫付费用240元,黄某有其提交与陈某之间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陈某未提出异议,虽然本案为人格权纠纷,但为避免诉累,在本案中一并处理,故黄某相应的诉请,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陈某限期向黄某支付工作报酬及垫付费用合计940元,限期赔偿黄某2000元交通、住宿损失,5000元精神损失费,限期向黄某口头道歉,并以信件的方式向黄某书面道歉。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注:图片来源网络

庶民
这人呐,七百块钱给了就行
我想飞wxwazv
*30岁男子让一名18岁女模特帮忙拍摄写真”?没文化的作者,应该是*30岁男子要求18岁女子拍摄写真并承诺给与700元报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