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龙凤玫瑰园14户居民因智能燃气表电池耗尽突发停气,且需自行承担更换费用,将南京港华燃气公司诉至法院,该案引发社会对公用事业权责划分的广泛热议。 据悉,港华燃气此前为居民更换智能燃气表,该表需四节5号电池供电,却未书面告知用户电池需自费更换及电量不足风险。居民缴纳相关费用后,仍遭遇无预警停气,自行换电池或申请上门服务均需额外付费。 争议核心聚焦责任归属:港华燃气援引《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22条“用户需提供电源”主张免责,但居民认为该条款未明确“无偿”属性,且《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计量装置及附属部件归企业所有,电池作为核心配件应由企业维护。针对港华燃气提出的“承担费用将致气价上涨”“190万用户难以上门服务”等回应,居民反驳称企业未核算智能表节省的人工成本,且北京、上海已实现电池远程监测与免费上门更换,南京的服务模式未体现智能化优势。 作为民生必需资源,燃气行业的智能化升级本应提升服务效率。此案虽仅涉14户居民,却关乎全市190万智能燃气表用户的切身利益,拷问公用事业企业的责任边界。目前案件已开庭审理,双方同意调解,若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其结果或将推动地方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明确智能燃气表维护责任划分,为行业规范提供重要参考,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