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在某平台下单,把10万元的货从新乡运往郑州,订单价格220元。司机

韩胤案件 2025-12-07 21:03:46

河南郑州,男子在某平台下单,把10万元的货从新乡运往郑州,订单价格220元。司机接单后,先是要求加40元,男子同意了。不料,运输途中,司机又要求加轮胎磨损费、压车费,越加越多,一直加到4000元,男子拒绝后,司机突然不接电话、关闭定位,直接失联。无奈之下,男子带着记者,根据定位在外地找到了自家的货物,随后联系平台介入处理,然而,平台客服却说处理不了,让男子去起诉。男子认为司机敲诈,直接报警了! 11月29日,周先生要把10万元的吊篮配件,从新乡长垣运送到郑州的惠济。 为了方便,周先生在某平台下单找了一辆货车,接单的司机是郭某,订单价格220元。 装货时,司机开始找各种毛病,要求加钱。 周先生觉得,临时取消订单不但麻烦还耽误时间。 就问司机要加多少钱,司机说加40块钱。 周先生觉得司机也不容易,就同意了。 当天凌晨12点,货物装上了车司机正常上路,不出意外的话,2~3个小时到达目的地。 早上6点左右,周先生联系司机,可司机的电话打不通,周先生查了运输信息。 发现位置缺失,一直停留在郑州的中牟不动了。 周先生还以为司机出了意外,一直不停的联系他。 终于联系上之后才得知,司机故意关闭定位,等着坐地起价。 无奈之下,周先生问司机要加多少钱。 司机称:要加车胎磨损费、压车费,共500块钱。 周先生认为,220块钱的订单,如果觉得不合适,司机可以不接单,货送到半路,要加两倍的钱是啥道理? 周先生跟司机商量,能不能少加点钱。 不料,不提还好,他刚一提少加钱的事,司机直接加到了2000。 周先生彻底懵了:这是抢钱吗?谁知更离谱的是还在后头。 司机见周先生不同意加钱,竟直接加价到3000,不加钱,货就不送了。 周先生气的浑身发抖,血压直接飙升到180。 不料,司机竟然直接玩起了消失。 周先生只查到10万块钱的货,一直停在中牟,司机电话也不接了。 先生和合作伙伴,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坐卧不安。 无奈之下,他们向媒体求助,并带着记者,按着定位找到了中牟的一个货场。 在货场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自己的货。 当着记者的面,周先生联系了司机郭某,问他把自己的货拉到哪里去了? 司机称:不是应该你先给钱,再问你的货吗? 周先生:你货都没给我送到地方,我怎么给你钱? 司机说货超吨了,还有轮胎磨损费那些钱都没给。 周先生问司机,到底想要多少钱,才把货送到目的地? 司机张口就要4000块,这把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惊了。 平台下单是220块钱,司机半路竟然把运费涨了几十倍? 周先生气的不行,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敲诈吗? 记者让司机拿出收费的依据,双方可以商量,不会让司机吃亏。 随后司机罗列了收费项目,包括运费、轮胎磨损费、压车费、卸车费、误工费、场地费共4000块。 记者问订单是220块,为啥涨了这么多? 司机一句,让货主去起诉吧,挂了记者的电话。 记者又联系了平台,客服也建议周先生起诉处理。 周先生认为,自己是在平台下单,出了事,平台应该先处理。 而不是一句,让客户起诉就把责任推脱了。 平台客服称:有纠纷,投诉处理老板。 而周先生一方坚称,这根本不是纠纷,而是司机擅自拉走货物,然后敲诈货主。 客服却直接甩锅:他这边处理不了。 记者连线客服后,直击问题核心:司机擅自中断运输,关闭定位失联的情况,平台是否有应急处理机制? 客服仍答复,只能升级处理。 客服一句处理不了,这责任让客户自己来承担?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周先生与司机,通过平台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司机应按约定,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但司机中途多次加价,不给加钱就拒送货物,并关闭定位失联,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周先生有权要求司机继续履行运输义务,或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司机以扣押货物为要挟,将运费强行涨至4000元,且在周先生拒绝后,关闭定位失联。 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涉嫌敲诈勒索,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可被处以拘留或罚款。 借着拉货的机会,扣着别人的货漫天要价,不给钱就不送货,这和“抢钱”没两样。 平台以“处理不了”为由推脱,未及时介入解决纠纷,虽不直接承担司机的违约或违法责任,但可能因管理失职面临用户投诉或监管处罚。 最终,周先生报警,并在警方的见证下,又找了一辆车把货物拉走。 目前,平台仍没有给出合理的处理方案。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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