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与大6岁的房东谈恋爱,两人结婚不到一个月女房东便患癌症去世,山东的姐姐表示你们的婚姻无效,你没有继承权!我妹妹早就立好了遗嘱,她财产的95%留给了我,男子作为女子的合法丈夫,显然婚姻是有效的,或许女子也是为了防止男人轻松获得自己的财权,这才留下了这样的遗憾,本来谁也不知道未来怎么样,好好的婚姻就这样因为癌症戛然而止,男子作为女子的,无奈将她的姐姐告上了法庭,法院最后判决男子获得了5%的财产继承权,虽然只有5%,但也算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来女子的姐姐1分都不想给他,如今也被迫接受现实,大家对于这样的婚姻怎么看?

